本报吉林讯(记者 杨晋浩)“小孩开儿童电瓶车把我岳母撞伤了,家长把老人送到医院后,可能是怕费用高,玩起了失踪。”桦甸市民李先生说,6月30日13时许,一男孩开儿童电瓶车在广场上将他67岁的岳母孙党英撞倒。家长把孙党英送到医院后,在交款途中全家“消失”,把老人独自扔在医院里。
男孩母亲将伤者送到医院
李先生说,当时,他的岳母在桦甸市中心广场散步,突然被一男孩开的儿童电瓶车撞倒,左小腿被撞破,不停地流着血,右脚也被轧伤。这辆儿童电瓶车是男孩母亲在租车摊位租来的,老人被撞后,男孩母亲将其送到了桦甸市第二医院。
“医生说,老人的伤口必须要进行缝针处理,但男孩的母亲不认可,又把老人送到桦甸市医院。但市医院的医生也说要对伤口进行缝针处理,并要对伤口处拍CT片,看看有没有骨折。”李先生说,当时,男孩的父亲也赶了过来,夫妻俩交了100多元钱拍CT片款后,老人还要求给右脚拍CT片,但男孩父母不同意,称从表面看右脚没事,因此双方发生了争吵。
男孩父母在医院突然消失
“岳母和男孩父母争吵几句后,对方同意去交钱,但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李先生说,他的岳母在治疗室等了近一个小时,也没有见男孩父母回来,这才意识到对方已经跑了,便打电话通知了家人。家人赶到医院交了200多元钱治疗费,他的岳母才接受了治疗,伤口处缝了5针。
“为了查找到撞倒岳母的男孩父母,我们询问了中心广场4家出租儿童电瓶车的摊主都无果。查看医院监控录像发现,男孩的父亲最后一次和岳母分开后,曾来到过交款窗口,但犹豫几分钟后离开了。”李先生说,男孩的父母应该是害怕医疗费用太高,在交款途中“消失”了。
伤者家人找到了“失踪者”
“在我们寻找男孩父母的时候,岳母给我们提供了有用的线索,她说,男孩父母曾在医院打电话与外界联系过,并说出了男孩母亲的姓名和所在单位。”李先生说。
昨日8时许,孙党英的家人找到了男孩母亲的单位。“开儿童电瓶车撞伤岳母的男孩4岁,他的妈妈承认了当天发生的一切,为什么要离开医院,是害怕岳母会讹他们。”李先生说,“从见到男孩的妈妈开始,她就一直对离开医院的事道歉,并说因此事这几天都没有睡好觉,怕老人会出什么意外。”
随后,男孩的母亲来看望老人,并当面道歉,还拿出500元钱医疗费,表示如果钱不够还会送来。“岳母看男孩的妈妈有悔意,就原谅了他们。”李先生说。
律师称此事属民事纠纷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此事发生在广场,不在街路上,且儿童电瓶车属非机动车辆,4岁男孩也不具备驾驶员资格,所以此事不属于交通事故,也就不存在逃逸之说了。
刘海波说,此事属民事侵权纠纷,出租电瓶车的经营者如果租赁给没有家长陪护的未成年人,那么该经营者和未成年人父母都要对伤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租赁给有家长陪护的未成年人,那么只有未成年人父母对伤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伤人方如刻意躲避,受害方可请警方协助查找,还可通过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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