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通讯员 姜波) 7月1日,交警四大队民警在烟台大学附近查获了一辆套牌车,然而车主并不在现场,民警便将车拖回了交警队。第二天,车主拿着该车的手续到交警队“兴师问罪”,没想到这些手续都是伪造的。
1日上午,交警四大队民警在烟台大学附近巡逻时,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尼桑轿车十分可疑。当民警将车牌号输入系统后,发现此车牌照有问题。民警围着尼桑车找了好几圈,也没有发现什么线索,网上登记信息也查不到。为以防万一,民警决定将车先拖回交警队,等联系到车主后做进一步处理。
2日上午,中年女士宋某气势汹汹地来到交警四大队。只见她把《机动车等级证书》与《机动车行驶证》重重摔在桌子上,“你们凭什么拖我的车,我都是有正规手续的。”宋某气呼呼地说,这辆尼桑轿车是一年前她通过“正规途径”从牟平一人手中买的,都是签订了“正规合同”的。
宋某说,她早上到停车点去开车,却发现车已不在,开始她以为车被盗了,还到派出所报了案,后来几经打听才知道车被交警拖走了,所以她就拿着车的手续来到交警队。民警正在想方设法找车主,现在车主自己来到交警队“兴师问罪”,民警正好跟她好好说道说道。
经查,宋某出示的《机动车等级证书》与《机动车行驶证》都是伪造的。闻听此言,宋某直接傻眼了,她说自己并不知道两样证件是伪造的,埋怨说都是卖车的人把她忽悠了。尽管如此,但按照法律规定,宋某的行为已构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与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多项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以及扣分的严厉处罚。
作者:于飞
姜波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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