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花了3.4万元,不料公司称伤者受伤治疗期间查出梅毒,要求返还公司支付了的这部分治疗费用。
案情:47岁的曾某是佛山一家物业公司的清洁工,曾在工作中跌伤,先后两次住院产生医疗费3 .4万多元,今年3月份曾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各种身体权赔偿8万余元。被告物业公司称,曾某受伤不符合工伤条件,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支付了两次治疗费用,且曾某受伤自身应承担一半的责任,并要求退还治疗梅毒的费用。且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被告不应该再承担任何责任。
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自行承担50%的责任,综合计算原告应得的赔偿为6万余元,但被告物业公司已超额支付,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治疗梅毒的费用客观上无法从医疗费中划分,没有采信被告要求退款的辩称。
(南都记者 门君诚)
作者:门君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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