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 秦昕 通讯员 王明志)3日,记者从潍坊市建设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房15890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范围也扩大到了符合条件的单身及外来务工人员。
据了解,2013年潍坊上半年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房15890套,基本建成7552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由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单身及外来务工人员。
单身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为: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万元,在奎文、潍城、高新等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在市区城市规划区有稳定工作单位,年龄达到28周岁以上。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为: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万元,在奎文、潍城、高新等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在市区城市规划区有稳定工作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已婚或28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工作人员提醒,外来务工如要申请经适房,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经所属地人社部门备案的《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及期限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到所属地社保中心开具连续2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奎文、高新、潍城、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5区范围内的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购买住房,每户补助由6万提高到8万元;坊子、寒亭、滨海、峡山等4区每户补助由3.6万提高到4.8万元。
作者:秦昕
王明志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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