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核应急预案》公布,明确要求发生核事故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消息
新快报讯 记者从国家科工局获悉,新修订的《国家核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昨日向社会公布,新版《预案》明确了核应急工作的三级管理体制,并将核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主任胡金武介绍,我国已初步建成国家核应急响应、核应急监测、核辐射防护等8个专业技术支持中心,6支应急救援分队,以及环境辐射、食品和饮用水辐射等4个监测网络。“十二五”期间,专门用于特重大核事故的国家级核事故应急救援队建设也正在按计划推进。
实行三级核应急管理体制
目前,全球共有400多座核电站,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45台核电机组。其中17台正在运行,28台处于建造过程中,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位居世界第一。
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姚斌介绍,新版《预案》中,国家核应急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军地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和2005版预案相比,新版《预案》明确了我国核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强调实行国家、省、核设施运行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三级核应急管理体制。
国防科工局核应急安全司副司长许平表示:“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核事故,也适用于燃料运输事故、涉核航天器坠落事故等。”
按照三级管理体制,一旦出现事故,除了最基层的核电厂,它们的公司最高机构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核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作为参与修订《国家核应急预案》的专家,许平介绍,新版《预案》中核应急的管理范围更加明确,大到核电厂的反应堆,成吨的核废料,小到卫星上的一块核燃料电池,都在其中。
新版《预案》增加了“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响应”章节,明确了我国核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最高为一级响应,必要时将成立指挥部,由国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
同时,新版《预案》还要求,核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权威消息。
记者从中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获悉,目前,该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依托现有国家核事故应急体系核应急力量,组建形成规模约300人的国家级核事故应急救援队,重点承担复杂条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任务。
随着预案的发布,以“共筑核应急核安全防线、共促核能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全国核应急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综合新华社、中新、《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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