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张某认为女友爱虚荣对自己父母也不好,诉至房山法院要解除婚约并索回10000元彩礼和首饰。
张某诉称,2011年冬天,他和女友乔某开始恋爱。去年2月18日,双方订婚,为订婚女友向自己要了11000元彩礼及价值9682元的首饰。订婚后,张某发现女友爱虚荣,常向自己要钱要东西,还说“要是不给钱就不赡养父母”等,张某认为女友在与其恋爱期间就不能好好对待自己和家人,对自己父母也不孝顺,因此要求女友返还10000元彩礼及首饰。
面对男友的指控,乔某辩称是张某不满意自己给家里买东西,自己对男友父母是理论过,但没有出言不逊,她也得照顾自己的父母,不能订了婚就不管自己家了。
经调查,房山法院获知两人矛盾已深,婚约无法继续,经过调解,由乔某给付张某8000元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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