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紫嫣 发自香港 前亚洲女首富龚如心近千亿遗产争夺案的最终判罚结果昨日出炉,香港商人陈振聪伪造和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监禁12年,并支付200万港元初级侦讯讼费。
法官斥责陈振聪无耻邪恶
7月4日,香港商人陈振聪因伪造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被判伪造和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控罪指现年53岁的陈振聪涉嫌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伪造龚如心在2006年所立的遗嘱,并于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间使用该“假遗嘱”,与龚如心2002年所立遗嘱的受益人华懋慈善基金争夺超过800亿港元的遗产。
在荔枝角收押所度过一晚后,陈振聪于昨晨被押送到香港高等法院,等待法官的最终判刑。昨日上午,陈振聪的太太、女儿及胞弟在羁留室探望过陈振聪后,也回到法庭一同等待最终的判刑结果。
法庭上,法官麦机智在判刑时斥责陈振聪,指其为人无耻邪恶、极大贪婪,利用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对他的信任及友善,企图夺取她的全部遗产及生意王国。麦机智说,陈振聪无疑是一个聪明、容易取悦别人的骗子,他原本已在龚如心手上得到30亿港元,可以过着别人无法想象的奢华生活,但仍然不满足,精心策划犯案,在审讯期间仍然没有丝毫的悔意。最终法官采用了最高量刑起点14年,但考虑到辩方曾协助简化审讯程序,因此扣减两年刑期,最终陈振聪因伪造和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成各判入狱12年,同期执行。
港警方感欣慰称判刑合理
在最终结果出炉后,当被问到陈振聪的情况,以及是否会继续上诉时,陈振聪的家人均未作出回应,而华懋集团发言人则表示,由于该案件与公司无关,因此不作评论。
香港警方商罪科署理警司何柏宁事后表示,该案经历了3年零5个月时间,高等法院的裁决十分合理,他通过本案也看到了香港司法制度能令犯罪人员负上应负的责任。商罪科总督察萧唯诚也对该案最终的判决感到欣慰,他认为对于陈振聪施以12年判刑是应有及合理的,该案的最终结果对香港社会也有警醒的作用。
据悉,被告陈振聪年轻时曾做过酒保、侍应,并经营过电子零件生意,后凭借其父留下的书籍成为一名风水师。在1992年认识龚如心后,先后从龚身上获得超过30亿港元,暴富后的陈振聪除了购置豪宅外,还时常包机举家出国旅游,更被指曾斥资亿元购买私人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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