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资本市场热点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余额宝”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从模式上看,支付宝“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其各个业务环节均处于有效监管中。
投资人在支付宝账户中的备付金余额所申购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于2013年3月8日正式被证监会受理,并于5月23日正式核准,该产品在发起设立、产品运作等方面与市场上已有其他货币市场基金并无本质区别,证监会目前已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货币市场产品监管机制。
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依托其自有直销系统完成,证监会对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业务的现场检查结果表明,其业务流程、客户资料保存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要求。
关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系列规定,第三方支付业务已被有关监管部门纳入监管。与此同时,鉴于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的一些业务特性,证监会作为基金销售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向从事该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提出了资金外部监督、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备案等业务监管要求。日前,支付宝已向证监会提交了资金外部监督协议、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等备案材料,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材料的核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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