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北京市律师协会在网站发布通知,人事档案不在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存放的人员,将无法获得在北京市律师事 务所申请实习的资格。该新规被质疑存在地域歧视,因为按照北京人才机构的存档条件,一般需具有北京户口。近日,8名大学毕业生联名致信司法部,将这件原本淡出公众视线的怪异规定重新推到聚光灯下。
非京籍人群无法在北京购买商品房,无法申请机动车牌照,无法像当地人一样参加中考、高考,因为这些都关涉到巨大的利益,都与北京作为首都所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贫瘠的环境资源有关。可是实习是每个毕业生必经的阶段,它与现有的利益格局毫无关涉,为什么也要与户籍挂钩呢?
这个两年前的热点事件,为何两年之后仍然能够引起关注?今年699万的毕业生假如连基本的实习阶段都不能保障,又如何能够解决好就业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在北京从业的律师和即将踏上职场的法学毕业生,探查了在京法学毕业生的实习生态。
源起 两年前北京律协提高律师实习门槛
事情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要求 “人事档案不在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存放的人员,将无法获得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的资格” 仅仅将法学毕业生实习的门槛提高。在全国各地,大学生实习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许多行业对于应聘者是否实习过、实习的时限并没有硬性规定。
但是对于在京的法学毕业生来说,无法实习意味着更多的限制。此前,在京申请做实习律师的人员,递交材料时也需提供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但对档案存放地没有限制。
而在2010年北京市律协出台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申请实习人员相关申请材料的通知》,则要求在本市(北京)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地必须为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
业内人士介绍,北京市所属的人才机构只接受北京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而大多数在北京就读的法学毕业生一旦毕业之后,将不再是北京市户籍,也就难以在北京实习。
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正式执业之前必须经过一年的实习期。因此,2010年出台的规定不仅仅是提高了法学毕业生实习的门槛,还有可能将他们在北京从业的大门关上。
北京市律师协会曾经回应说,把律协的通知推论为歧视非京籍律师是误读,律协只要求外地律师将档案存放在北京人才机构,并未对户籍作要求。当被问及律协下发该通知的初衷时,律协一直未做解释。
众所周知,今年大学毕业生达到699万,成为史上最难就业年。然而分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却少有人统计,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介绍,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学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
而另外一数据却凸显了法学毕业生的尴尬,报告中介绍,据调查统计,2007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与大学扩招、毕业生增加不无关系,可是法学毕业生就业率列文科毕业生的倒数第一,也不难从侧面说明法学毕业生在就业环境上尤其困难。
8位非京籍法学生致信司法部
尽管存在争议,受到质疑的法学毕业生实习规定仍然执行了下去。直到今年8位非京籍北京高校法学应届毕业生于7月1日联名致信司法部。他们反映,北京市律协关于实习律师的有关规定涉嫌户籍就业歧视,呼吁修改规定,保障平等就业。
这封联名信中称:“我们认为,该规定涉嫌户籍歧视,也违背了《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宗旨,涉嫌户籍就业歧视。”
8名非京籍法学毕业生在联名信中呼吁:“今年被认为最难就业年,本科生的签约率也很低。我们渴望早点就业,为社会减轻负担,无奈户籍等各种歧视却总成‘拦路虎’。因此我们希望社会及国家有关部门能够为我们的顺利就业扫清不必要的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二款规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第四十六条二款规定“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建议信认为,北京律协、北京人才机构的规定不仅与《律师法》相抵触,且超越了“律师协会是律师自律性组织”的“律师自律”范畴,“是违法越权的无效行为”。
他们查阅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司法部及其下属机关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的职责,有权力也有义务保证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健康组织和运行。8名大学生因此建议:“希望司法部能彻查此事,指导并监督相关部门及组织修改或废止人事档案关系证明的相关规定,为实现平等就业提供法律保障。”
今年4月1日,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发布《关于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事宜通知》,非京籍法学学生到北京实习的限制有所松动。但他们如果不是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硕士学位以及2010年以前毕业,依然被拒之门外。
8名大学生来自湖南、广西、云南、四川、海南、贵州、山西、福建七省区,男女各4人。在与全国699万毕业生的竞争中,因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这项特殊规定,他们不得不应对额外的就业压力。
联名信寄出后,得到了法学界内部的喝彩声;还有人认为,这些未来的律师学以致用,已经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迈出了作为律师从业的第一步,这样优秀的人才理应得到重视。
应对高门槛 实习律师八仙过海“曲线实习”
此项规定在2010年出台后,非京籍的法学毕业生在北京律师事务所实习看起来是不可能了。然而一些法学毕业生表示,想要在北京做律师,只能走“曲线实习”的道路了。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法学毕业生告诉记者,当初选择法学专业就是为了将来能够成为一名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规定出台后,他曾经动过到其他城市从业的念头,可是后来还是留在了北京,毕竟在北京读书四年,这里的社会关系能够帮助他更快地开展事业。至于规定,他把名字挂在了外地律师事务所实习,打算期满后调入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样的,律师行业内许多人都认为这个规定有不妥之处,但是似乎对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有数百名律师,在上海也有分部。因为进入稳定期,每年吸纳的新人并不多,所以并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可是,每一份被用人单位看中的简历背后,都有几十上百份被拒绝的简历。尽管律师事务所似乎没有受到困扰;可是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如何解决存档问题成为了头等大事。
有人瞄准了非京籍法学生的需求,网络上出现了为法学毕业生代存档案的中介。有一个中介声称,它有北京市属人才机构的资源,可以帮助毕业生把档案存在该机构。但是需要20人才能开户。寻找一起在北京实习的非京籍实习律师,一起凑足20人后调档存放。在最后,该中介详细介绍了代存档案的费用,每人两年存档费3500元,期满可以续存,每人每年1000元。许多学生并不认同这种做法,作为法学专业学生,他们深知其中存在的风险。
也有一些毕业生开玩笑说,打算找个有北京户口的对象结婚,用配偶的名义开办律师事务所,而真正执业的人是自己。
观韬律师事务所的余能军律师介绍说,成为一名律师,首先需要通过司法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再经过一年实习,获得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认可,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经过行政审批,才能获得律师执业证,这才算是正式成为一名律师。他在上海从业十余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规定。
律师实习怪异规定凸显行业自治缺失的命题
记者调查中发现,除了北京,我国其他的地方对律师实习的规定并没有关于存档的限制;即使是上海,律师实习也并不需要在上海市属的人才市场存档。
在法学界内,对于北京市律师协会这一做法的背后意图有着不同的看法。“限制非京籍律师在北京从业”这一看法占据主流。有律师表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规定,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外地人来北京做实习律师是不可能了。
据介绍,北京的律师人数早已超过2万人,并且还在快速增长。按照这样的发展速度会给北京的律师市场带来巨大压力。北京市律师协会或许是基于要宏观调控北京律师市场不要过快无序增长的考虑而作出的这些决定。
但是也有不同意见,时事评论员傅达林曾表示,北京市律师协会这一做法的背后意图,并非表面上搞什么“地域歧视”,而是在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控,企图以身份的“纯洁净化”来方便对北京的执业律师进行行政化管理。
实际上,有关律师协会的职能和地位历来存在争议。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的余能军介绍,律师协会是律师行业的自治组织。现在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各省级的律师协会,执业律师都是两个协会的会员。
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律师必须受到两个级别的律师协会约束。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第一条就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实际中律师协会反而要为从业者提高门槛呢?
傅达林认为,通过律协对司法局行政文件的“忠实”执行,不难看到律协对自身法律地位的悖逆,看到目前律师管理的行政化积弊。从根本上说,这一律师与律协的冲突,仍旧折射出律师行业自治缺失这一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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