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南都讯 8日,眉山市委宣传部就网上流传的该部“下公函要求区教育局照顾干部子女就学”一事回应称,确有其事。发文是为了证明该职工工作单位和女儿实际情况,但是采用发函的方式确有不妥,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眉山市委宣传部解释称,函内提到的该部某职工,于2008年从彭山县调到宣传部工作已5年,其丈夫也在眉山工作。今年,其女儿小学毕业,为了工作和家庭两者兼顾,特从眉山彭山县转学到东坡中学就读。该职工居住的眉山市阳光新城一号小区也属就读东坡中学范畴,所以以宣传部办公室名义向东坡区教育局发函,是证明该职工工作单位和女儿的实际情况。
眉山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该职工女儿的户籍目前还在彭山县,“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所以需要单位出具证明以便入学,但证明文件以公函的方式发出确实不妥。目前,该市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