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酒瑞
四川眉山的一份红头文件日前引发了舆论的关注。这是该市某机关办公室发给当地教育局的一份公函,称该单位一同志的孩子6月小学毕业,准备到某中学就读,请教育局“妥善安排”。对此,该单位的解释是,为了让职工兼顾家庭和工作,孩子转学到相关中学就读,符合就近入学规定,单位只是向教育局发函证明实际情况。
如今,孩子的入学问题往往是普通老百姓的一件家庭大事。从上幼儿园开始,每隔几年就有那么一个坎儿,选择什么样的学校,常常就可能决定一个孩子将来的路该怎么走。为了让孩子的路走得更平坦,家长们可谓殚精竭虑,买学区房、交择校费,而相比之下,少数公职人员却“近水楼台先得月”,轻轻松松就能解决。在无形中,这就可能挤占了本属于其他孩子的机会。
像眉山这家单位用红头文件解决职工子女入学的事情还真是不多见。一般来说,为了让职工能够安心工作,在其子女入学问题上想办法、找路子,提供一些帮助是符合情理的事情,不过,该单位事后的解释却显然站不住脚。既然符合就近入学的原则,那怎么还需要部门出面解决?措辞中要求当地教育局 “妥善安排”,听来便意味深长;既然是到对口中学读书,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正常办理即可,怎么还要以红头文件证明,岂非多此一举?
当下正值升学时节,事关教育的问题公众都会关心,特别是与“高考学子弃考”、“萝卜招聘”等结合起来,更容易成为社会话题。在不少家长正为孩子入学之事发愁的当口,这份红头文件迅速“走红”也就成为预料之中的事情。无论怎么看,这都是“公权私用”的典型样本。设若该单位与教育部门凭着公函往来就可“搞定”职工子女的入学问题,这让那些使尽浑身解数只为孩子读个好学校的父母情何以堪?所以,此事有必要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妥善调查解决,给公众一个说法。
还需要指出的是,如此使用红头文件,显得太过随意。通常而言,红头文件是政府行使职能、管理和服务社会,或贯彻落实重要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纸面上的公章代表着政府权威与社会公信。如果说红头文件是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种方式,自然应当是非常规范的,需以解决社会公共问题、为民服务为宗旨,而不能异化为个别部门和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而令人遗憾的是,某些地方随意出台红头文件的事件多有曝光,其种类繁、内容多,涉及到方方面面,甚至还闹出了不少笑话,成为街头巷议的谈资。就此而言,四川眉山的这家单位随意使用红头文件并非偶然,也不只是个案。这种做法,在本质上就是将潜规则公开化,属于官本位思想作祟,也是权力观的错位和异化。如果仔细分析那些令人大跌眼镜的红头文件,就会发现在某些人的潜意识中,权力失去了公共属性。本该为公的红头文件,却承载了不该承载的私事,这就在客观上把公权力转化成了个人或部门的私有物,眉山这家单位随意发出的公函,更让公权力成了挤占教育资源、侵蚀社会公正的工具。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这都是对公共权力形象的一种损害。
公共权力为公众和社会服务,无论以红头文件还是其他什么方式运行,都需以服务广大民众、维护社会公正为使命。从现实看,要解决个别地方随意使用红头文件的问题,既需要科学决策,摆脱个别领导“拍脑袋”做决定的局面,也需要在决策和出台文件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增强民主性,特别是要优化程序,只有程序合法,红头文件的出台才能避免随意性。
规范公共权力的运作,除了加强来自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还有必要强化政府内部相关部门的监管,特别是要健全问责机制,对那些借红头文件之名谋个人或部门私利之实的人员实施处罚。总之,只要公权力出于为民服务的目的,红头文件就能“说话有分量”。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
作者:上官酒瑞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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