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昨日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就“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文章认为,冤假错案不仅对当事人是一场灾难,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国家长治久安。最近披露的几起冤假错案虽然都是若干年前办理的,发生冤假错案的也仅是极少数地方,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目前没有发现不等于客观上肯定没有,现在没有发现不等于今后不会发生。因此,确保办案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每一个执法办案人员终生的追求和重大的责任。任何执法办案人员都没有丝毫理由对此自我感觉良好,而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临渊履薄的心境和一丝不苟的态度来对待,直至退出执法办案岗位。
同时还要明确,“坚守”就要坚决守住自己把守的关口,不能自己不守而寄希望于后面的环节去守;“坚守”就要着力发现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以防冤假错案被非法证据的表象所遮蔽;“坚守”就要严防死守,敢于依法发表并坚持正确意见,发现领导的决定可能产生冤假错案的,要向上级甚至越级报告,以防悲剧的酿成。明知上级的决定会产生冤假错案仍予执行,也不向上级报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坚守”就不能让办案人员长期超负荷办案,否则不仅案件质量难以保证,冤假错案难以避免,还会严重影响办案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学习充电。因此,在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地方,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招录一些检察辅助人员。人案矛盾突出的地方大多经济较为发达,大学毕业生很愿意去,只要党委、政府同意,就完全有条件招录到有较好素质、能够胜任检察辅助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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