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天检宣)争吵后男友对自己避而不见,一女子为逼男友出门相见,竟来到男友租住的公寓放火。然而,这名女子的做法不仅没能挽回这段恋情,反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涉案女子伍某因构成放火罪,近日被天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现年31岁的伍某是广州人,经人介绍与小自己6岁的男友蔡某相恋。据伍某供述,由于她与男友蔡某发生争吵,蔡某为此对其避而不见。2012年11月14日,伍某来到蔡某租住的天河区龙口东某公寓寻找蔡某,但蔡某不在,手机也关机。当日苦等到晚上10时多,伍某认定蔡某应该在公寓内,只是故意不开门。当时,伍某“灵机一动”,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把蔡某门上的猫眼撬开,再将一张纸巾卷成细条,用打火机点燃后从猫眼塞进房间,自己则继续下楼守候。大约1个小时后,伍某仍未等到男友,遂回房间门口查看,发现房内还是一片漆黑,但门被烧出一个洞,还冒着大烟。伍某惊慌失措,恰在此时碰到正赶回家的蔡某,两人遂发生争执,之后伍某被赶来的保安抓获。
据介绍,所幸伍某实施的放火行为只是造成公寓房门损坏及门口毛巾烧毁,并未造成其他严重人身、财产损失。鉴于伍某认罪态度良好,并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蔡某的损失,法院依法判处伍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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