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庐江县原常务副县长刘华安涉嫌受贿罪一案。刘华安的犯罪之路始于2001年,当时,他刚担任庐江县副县长之职。12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贿赂共计约600万元。
花钱买官疯狂“捞本”
刘华安是花钱行贿才得以担任庐江县副县长的。
据新华社报道,2000年,时任庐江县财政局局长的刘华安为了能当上副县长,到时任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家中,送了1万元请求帮助。3个月后,刘华安被选举为副县长。
刚上任,刘华安就开始大肆受贿。公诉机关指控,刘华安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578万元,美元2万元。儿子出国他趁机揽财
刘华安第一次受贿是儿子出国留学。检方指控,2001年,庐江县鼎辉玩具厂法人代表叶某某以刘华安儿子出国为由,送其1万元。对此,刘华安辩称是正常人情往来。
然而,第二起犯罪事实彻底击碎了刘华安的说法。 2002年,庐江县中建市政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为得到工程等事项关照,同样以刘华安儿子出国为由,送给他2万元。对此,刘华安没再做任何辩解。 2008年,儿子再次“帮”了刘华安。儿子要在上海买房,于是,他找房产老板吴某某,以借钱名义直接索要了100万。
记者梳理刘华安的14起犯罪事实,发现其中有12起是在他担任副县长、常务副县长职务时犯下的。可以说,他在权力顶峰期胃口惊人。
这从一起犯罪事实中可以管窥。 2005年左右,庐江县政府准备将庐江宾馆改制拍卖,当时,庐江华安房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在刘华安的协调下,低价购得宾馆所有权,刘华安实际收到“分红款”216万元。这也是刘华安数额最大的单笔受贿。庭审哽咽称愧对老父
当天9:20,在法警的带领下,刘华安走进法庭。庭审结束前,他一度哽咽地说,老父亲今年85岁了,妻子又患有重病,自己对不起家人。
刘华安的辩护律师认为,在检方指控的14起犯罪事实中,有的是人情往来,有的是参与入股,并不能算受贿。而检方认为,刘华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至无期徒刑。
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吴梦霜、周典云、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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