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7月17日电(郑小红 孟广军)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17日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五航班诈弹案”被告人王某亮提起公诉。
公诉方称,被告人王某亮出生于1986年,有多次犯罪前科。据其供称,因常被警方检查,遂产生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报复社会的想法。2013年5月15日8时许,王某亮用手机分别拨打兰州、西安、北京、上海、乌鲁木齐、南京六地机场电话,声称从西安、南京、北京、上海、兰州等地飞往深圳的五个航班上有人肉炸弹,并对乌鲁木齐候机楼派出所声称“有炸弹”,随后其逃往东莞市。5月16日凌晨,王某亮被抓获。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王某亮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导致相关机场及安检、公安、消防等部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防爆排查,致三家航空公司的五架次航班共758名乘客或备降或返航或延迟起飞,无法正常抵达目的地深圳,给乘客带来极大心理恐慌,并导致后续20多个航班2000多名顾客延误,对相关航空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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