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婆婆在庭审中落泪 刘学懿 摄
周婆婆在庭审中落泪 刘学懿 摄
中新网泸州7月23日电(周亚强)今日下午,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首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民事诉讼案。年近八旬的周婆婆状告大女儿赵大姐未尽子女赡养义务,让人意外的是,外孙女张小姐竟然作为母亲的委托代理人与外婆对薄公堂。
据原告周婆婆陈述,近几年来,大女儿不仅未尽任何赡养义务,甚至连电话问候一声都没有。于是她委托律师向江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每月除支付200元的赡养费外,还必须上门看望自己一次。23日下午,该案在江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让旁听市民意外的是,被告赵大姐的女儿张小姐竟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张小姐在与外婆的辩护中称,母亲之所以近些年少有看望外婆,是缘于多年前的一次家庭纠纷。也正是因为这次家庭纠纷,她和家人出于对母亲安全的关心(赵大姐曾在纠纷中受伤),才劝解母亲不要去看望外婆。
“母亲是一个很有孝心的人,所以我们对母亲也非常孝敬。”张小姐表示,子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这不容置疑,他们愿意接受外婆提出的两项赡养要求。庭审中,张小姐和母亲也分别向原告周婆婆鞠躬致歉。辩护中,一家人也情不自禁泪湿衣襟。
最终,该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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