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蚁防治行业内幕
走投无路的会员联名举报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
每单合同抽20%保治金,“无息保管”十年无偿上交合同总额的2%作为合同管理费用
“白蚁除了会破坏建筑,还会咬人!”这句流传于白蚁防治行业某专管官员的“名言”,被欧阳先生念叨了好几遍。他告诉新快报记者,做了十年白蚁防治,没想如今被自己所在的白蚁防治协会“咬”得走投无路,以至诸多同样处于困境的企业,不得不抱团向媒体求助。
五家白蚁防治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从2007年至今,共向会员收取了700多万元的“保治金”,并强制无息保管十年,每年仅返还十分之一。此外,会员单位每接一单工程,还需要无偿上交工程总额的2%给协会作为合同管理费。
目前,事件引起了广州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已立案调查。
■统筹:新快报记者 王华平
■文图:新快报记者 付玉良 卢佳 实习生张宇娇 蔡秀虹
五家会员企业联名举报
“工程出了问题,自然有法律来约束,协会以‘保护客户利益’为借口,完全是别有用心。如果这个借口行得通,那建筑、餐饮等行业是不是都可以用这个理由收费呢?”
在新快报的办公室内,举报人代表欧阳先生靠坐在椅子上,一口气说了一个半小时。他交给记者一封盖着五家白蚁防治企业公章的举报信,里面列举了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的诸多问题,涉及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收取保治金、滥用监督权为个别企业牟利、财务制度混乱四大方面内容。
“最严重的就是乱收费,从2007年协会成立至今,几个费用加起来已经收了1000多万元,这是严重违法的。”欧阳先生说,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但却巧立名目向会员收钱,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强制收取“保治金”。
“每单工程都要收20%的保治金,收取费用的理由是为了客户利益着想,不让客户的工程以后受白蚁侵害。协会的意思是代为监督保管,但没有利息!”欧阳先生气愤地说。
广州市某白蚁防治公司在行业中排名较为靠前,据该公司经理齐先生证实,公司目前有100多万元的资金被协会以“保治金”的名义强制保管,资金被截留,业务受到不小影响。
“工程出了问题,自然有法律来约束,协会以‘保护客户利益’为借口,完全是别有用心。”欧阳先生表示,“如果这个借口行得通,那建筑、餐饮等行业是不是都可以用这个理由收费呢?”
在联名举报信中,五家企业一致认为,白蚁防治企业与客户已经签订了《白蚁防治合同》,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协会收取保治金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平均每家会员“压”7万元
协会财报显示,每年6月、12月集中办理保治金返还,从2010年12月至2012年6月,共返还保治金207419.93元。截至2012年11月30日,总共收取“保治金”约759.72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早在2007年就开始收取“保治金”,已有近6年时间。其当年颁布的《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会员公约》第八条规定,协会会员单位应从合同总额中提取20%的费用作为合同“保治金”,存入会员单位专用金管理的银行账户,并接受协会监督使用。会员单位的保治工作在包治期内符合有关管理制度的,保治金逐年按比例予以返还。所谓“包治期”,根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白蚁防治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白蚁防治合同时,合同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0年,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由白蚁防治单位负责无偿灭治。也就是说,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向会员收取的“保治金”期限不会少于10年。
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报告显示,协会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保治金返还,从2010年12月至2012年6月,共返还保治金207419.93元。截至2012年11月30日,总共收取“保治金”约759.72万元。
而协会官网资料显示,其会员单位共107个。也就是说,平均每家单位被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收取了约7.1万元的“保治金”。
收合同管理费遭非议
“我签的合同要别人管理做什么?做了500万元的工程,就要无偿给协会10万元,这世上有这么贵的合同管理费吗?”
据举报材料称,除保治金外,行业协会还向会员单位收取工程合同管理费,这一做法也受到了诸多非议。
“我们会员每签一单合同,就要从总工程款中拿出2%无偿上交给协会,理由是管理合同用的。”欧阳先生说,“我签的合同要别人管理做什么?做了500万元的工程,就要无偿给协会10万元,这世上有这么贵的合同管理费吗?”
经过多方调查,新快报记者证实了欧阳先生的这一说法。相关资料显示,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向会员所收取的合同管理费,在协会成立初始被称为“协会运营费”,而收费票据上,写的却是“工程管理费”,但在该协会近期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中,这笔费用被统一称为“合同管理费”。
与频繁更改的名称一样,这笔费用也曾变化。2007年12月31日以前,每一备案合同抽取合同总额的1.5%费用作为协会运营费,从2008年1月1日起,上调为2%。
市民政局已立案调查
民政局:收费合法性需协会指导单位国土局认定
国土局:其上级单位是民管局,不用向我们备案
新快报讯23日上午,记者就此事向广州市民政局进行了解。据该局稽查处负责人称,已接到相关举报,“局里对此十分重视,目前已立案调查”。
据上述负责人称,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属于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而这类组织只能收取会费、捐赠、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面的费用。“可以有收入,但所收取的费用只能用于协会自身发展,不能用于分红等。”接到举报后,广州市民政局稽查部门立即对协会及相关会员进行了解,目前已掌握了部分情况,但关于“保治金”和合同管理费的收取的合法性等关键性问题,还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定。“他们(国土房管局)是协会的指导单位,我们前段时间就已经正式向他们发文了解这个事情,但目前还没有回复。”该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在查阅记者提供的相关文件后表示,他们也注意到国土房管局相关文件有存在矛盾的地方,所以最终还是要对方认定。
上述“指导单位”具体是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该所白蚁部主要负责人唐某就协会收费一事解释:“我们知道有这两笔收费,他们(协会)作为民间组织,上级单位是民间组织管理局,由他们直接领导,不用向我们备案,他们作为民间组织我们就没法给他们定论。”
行业协会:据政府文件收费文件不方便提供
新快报讯7月22日上午,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秘书长关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07年协会成立时,协会公约就规定要收保治金和合同管理费。“收取保治费是为了保障业主利益和行业声誉,万一协会成员单位负责的工程出了问题,该单位又倒闭了或无力补救,就可以从这笔保治金中拿出钱来维护。”据关某证实,保治金均分10年返还,利息则不予返还,作为协会的办公费用。
关某告诉记者,目前协会有100多个会员,但只有三分之一的会员单位做白蚁防治,需要缴纳20%的“保治金”,剩下的大部分是做白蚁灭治工程的企业,不需要交这笔费用。而针对协会收取合同管理费的问题,关某则解释:“这些是服务费,我们有专人对这些合同进行管理存档,定期会派人监督防治实施情况,这些都是有成本的。”
在采访过程中,关某强调收取的这两项费用均有在相关部门备案,并有政府文件作为依据,但其多次拒绝出示这些文件,只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协会不便于进行任何回答,政府文件也不方便提供”。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关某随后又称收费一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对于具体情况关某又拒绝回答。
物价部门
从未准许协会收费
23日,新快报记者向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实关于白蚁行业协会收费备案一事,该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经查询后表示,物价部门从来没有向该协会颁发过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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