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 廖蔚黄新 微信被很多年轻人视为“交友利器”。今年1月,东莞两名年轻男女通过微信认识后,相约到一宾馆开房并发生关系。但半夜3点,女子偷走男子手机和银行卡,并取走2000元。3个月后,该名男子换个微信号再次成功约见该女子,最终将其抓获交给警方。
2013年1月27日,阿芳和小军通过微信相约莞城区旗峰路某酒店521房开房,两人随后发生性关系。事后小军给了阿芳一张信用卡及密码,让阿芳到酒店前台续房费过夜。阿芳续房后将信用卡还给了小军,随后二人就在房间内睡觉。
小军很快进入梦乡。岂料深夜3点,阿芳将小军的信用卡和一台Iphone4手机盗走,然后坐出租车到南城区体育路建设银行柜员机处用信用卡取现2000元。
小军发现被偷后,憋了一肚子气。直到三个月后的4月26日晚,小军注册了另一个微信号,以陌生人的身份再次约见阿芳。在南城区鸿福路家乐福商场门口,阿芳一出现就撞见小军,来不及跑就被当场民警抓住。
近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受理该盗窃案。据悉,阿芳归案后,称她与小军通过微信,约定以200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但发生性关系后,小军并未给钱,她才将其信用卡和手机盗走。法院拟定于近日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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