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4日讯(记者 时凡)因不满同学刘月(化名)介绍的工作,邓以(化名)趁其不注意,偷偷多次划伤刘月的奔驰汽车。7月24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邓以因故意损害他人财物,被依法宣判拘役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以与被害人刘月之前是同学,因对被害人刘月介绍的工作不满后心存积怨。之后,被告人于今年二月至三月期间,多次划伤被害人所有的梅赛德斯奔驰车,导致被害人修理车花去三万多元。被告人被警方挡获后,被告人家属主动与被害人联系,积极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该案经武侯区检察院起诉至武侯区法院后,法官认为被告人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已触犯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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