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7月25日电(记者 傅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是否有所作为或违规操作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5日,湖南法院宣布将推行“阳光执行”的十项举措。湖南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简龙湘表示,此举就是要通过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和流程公开的常态化,有效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执行中的不作为、滥作为。
据介绍,这十项举措包括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落实执行听证制度、推行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实行重要执行行为告知制度、设立“阳光执行”局长电子信箱、规范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开展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监督、加强执行宣传工作。
为积极推进执行公开,湖南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涉及案外人异议、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依职权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等重大执行事项,以及作出执行异议、复议、执行监督裁定时,应当通过执行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组织执行听证示范庭,允许社会公众旁听,邀请媒体记者报道听证过程。
此外,各级法院均设立“阳光执行”局长电子信箱,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信箱咨询和反映执行问题,举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由局长和指派的专人对来信进行处理和反馈。
湖南法院此次推出的十大“阳光”举措,也将有效化解长期困扰法院多年的执行难问题。简龙湘表示,就目前而言,执行难的四大成因“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湖南法院加快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其目的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公开制,及时有效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完善被执行人信息披露机制,就是通过间接威慑来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提高法院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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