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黄某不到40岁便被任命为北京某通讯设备制造公司的副总裁,但他刚刚上任就挪用20万元公款为自己换了辆君威轿车,结果很快被人举报。记者昨天获悉,黄某因涉嫌贪污被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2年1月,不到40岁的黄某便被任命为具有国企背景的北京某通讯设备制造公司的副总。黄某就任后,该公司给他配备了一辆蓝鸟车。到任几个月后,黄某以该车不安全为由,向朋友李某借款30万元买了一辆别克车。
不久,黄某便归还李某10万元现金,而余下的20万元,黄某则以支付货款的名义从所在的通讯设备制造公司开出一张22万元的转账支票,其中20万元作为还款给李某,2万元作为李某公司代开发票的税费,让李某从其名下的光电技术公司出具一张20万元的发票。之后,双方公司将相应的票据入了账。
黄某挪用公款的行为被人举报至丰台检察院。侦查人员调取了黄某买车时的相关票据、材料,并到银行调取了该笔购车款项的流向后初步确认黄某涉嫌职务犯罪。侦查员开始接触犯罪嫌疑人黄某,谁知黄某拒绝认罪。侦查人员获得的证据足以证明黄某的贪污犯罪行为。
检方认为,黄某拒不认罪的行为,不但不能帮助其逃脱法律的制裁,还造成其没有法定、酌定减轻情节,最终依法得到重判。近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涉嫌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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