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汉网
遭一地二卖 官司扯成马拉松
莞港商停工 盼最高院断正
【香港商报讯】记者李苑立、通讯员小漫报道:今年4月本报报道了「疑遭设局中招港商莞投6亿被困」(4月25日A20版)事件。昨日记者获悉,该案至今仍未判决,当事人「莲湖山庄」老板李炳表示,案情是因河源一基层法院「超权管辖」所引起,其实并不复杂,他也在东莞中院、广东省高院赢了官司,但万万没料到在对方律师所谓的操作下,已深陷马拉松诉讼,现打到最高院也没有结果。
据李炳测算,自接手该项目已投资超6亿元,因地块查封工地一直在停工等待,现在每天还要亏几万元。
基层法院裁定被撤销
记者查阅判决书发现,2006年8月,东莞人麦×新、蔡×月红因债务原因,将「莲湖山庄」房地产项目及公司全部股权以1.3亿元人民币转让给在长安做生意的李炳,但2007年初房地产升价,麦蔡二人反悔转让并对李炳提起诉讼,2008年6月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李炳胜诉。岂料在终审判决之前约3个月,麦某通过私刻公章(原公章已於转让时移交给李炳)的方式,将项目以1.5亿元再次转让给河源宝源公司和东莞利成公司。
令人称奇的是,「一女二嫁」之后,新「买方」宝源公司、利成公司随即在河源源城区法院对项目所在的公司提起诉讼,立案9天后,源城区法院便到东莞强制执行。而根据内地民诉法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进行诉讼,涉及标的过亿元的案件也不应在基层法院审理。
对源城区法院此举,有知情人士透露,主要是该律师有意为之,即先通过基层法院的失误将错就错,从而为后面制造出「马拉松诉讼」以威迫企业因拖不起官司放弃权益。
记者近日致电源城区法院却被告之,当年的裁定早已被撤销,当事人也不在岗位,对此事不作解释。
急盼最高院主持公正
李炳昨表示,虽经过一审、二审,赢了官司,但已经耗时3年多。尤其是当拿到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后,他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终於得到保障,又投入数亿元将莲湖山庄进行二期开发,但没料到去年6月收到最高法院提审该案的文书,一下子让官司又回到起点。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这是对方律师在玩程序的花招:即在案件的二审阶段,先向最高院就源城区法院撤销调解裁定不服提起申诉,再在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李炳胜诉的当天,向最高院提交《申诉人补充申诉书》,请求撤销源城区法院原本就已撤销的调解裁定。
拖延判决 不利公正
李炳的律师团认为,这等於是借最高法院发起新一轮诉讼,像这类明知打不赢的官司,却反复钻程序的空子,主要是拖延时间。
另悉,去年6月最高院作出裁定提审,并於当年10月18日开庭,但至今仍未判决。东方昆仓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女士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最高院作出提审的理由似乎未考虑到一审、二审及终审的意见,且久拖不决,此类情况也比较罕见。
记者了解到,因成功拖延判决时间,对方律师及所在律所已获得巨额法律诉讼费,令这起官司疑点重重。李炳的律师团已就此疑点向所在地的律师协会致函投诉。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徵夫亦认为,此案有被人为复杂化的迹象,制造「马拉松诉讼」既不道德,也不会影响公正判决的到来,相反还会因之赔付胜诉方更多的损失,如果对法律公正权威造成不良影响,律协还会处理这类不良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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