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咨委今日将对这个收费改革方案进行讨论,拟于11月1日开始试点
新快报讯 记者 冯艳丹 实习生 梁月静 报道 本月10日的广州垃圾分类处理再动员大会上,广州市长陈建华曾透露,政府部门已经提交一份垃圾收费改革方案给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简称“公咨委”)讨论。新快报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若方案不再修改,广州日后垃圾费收取将按袋和按桶计量收费。今日公咨委成立一周年座谈会将在市政府召开,将讨论垃圾分类处理计量收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方案。
●未来收费模式
1.可回收物将实行有偿回收。
2.餐厨垃圾不收费。
3.有害垃圾免费回收。
4.大型废弃物,由居民与环卫部门约定时间、地点清运,免收收运处理费。
5.其他垃圾随袋征收或按桶收费。
标准
拟分6种垃圾袋6种售价
7月10日,广州市垃圾分类处理再动员大会上,市长陈建华透露,政府部门已经提交一份垃圾收费改革方案给公咨委讨论。
按照政府部门提交给公咨委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简称“收费办法”)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试点方案(讨论稿)》(简称“试点方案”),居民户和暂住人员在政府指定的销售处购买专用垃圾袋,对生活垃圾分类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专用垃圾袋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广州市专用垃圾袋收费标准暂定将专用垃圾袋分为6个规格6种售价(见表1)。
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按桶收费,100升桶每桶9元,120升桶每桶11元,240公升桶每桶22元。若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排放量较少的,不便按桶收费,也可以随袋征收。
表1
6 种规格专用垃圾袋
容量(升) 预估垃圾量(公斤) 价格(元)
3 0.99 0.48
5 1.65 0.75
8 2.64 1.11
10 3.30 1.37
12 3.96 1.62
15 4.95 1.75
试点
有物管按桶计无物管按袋计
为探索符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实际的运作模式和办法,提交给公咨委的试点方案确定在越秀、天河、海珠、荔湾、黄埔、萝岗等6个区20个试点。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试点包括物业服务生活住宅区、机团单位、非物业服务生活住宅区。其中,物业服务生活住宅区、机团单位按桶收费,非物业服务生活住宅区随袋征收。
在试点区域,其他垃圾分三种垃圾袋规格进行计量收费(见表2)。若按桶计费,0.3立方或每100公斤13.5元(6元处理费加7.5元代运费),120升(约35公斤)每桶6元,240升(约70公斤)每桶12元。
据了解,10月20日至27日将公布最终的试点方案,今年11月1日至明年5月底正式试点。
按照试点方案,在按桶计量地区,对于收集到的其他垃圾不含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的,收费标准优惠为120升每桶5元,240升每桶10元;或每100公斤12元。在试点到一定阶段时,为鼓励居民分类,每月对垃圾分类准确、减量效果明显的家庭分3个级别给予赠送5个、10个、15个中号垃圾袋的奖励。
表2
3 种规格垃圾袋
规格(CM2)预估垃圾量(公斤) 价格(元)
大(50×45) 2.1-2.9 0.5
中(50×31) 1.25-1.76 0.3
小(39×30) 0.83-1.18 0.2
惩罚
不按规定分类每次罚50元
而对于不积极做好分类的居民将如何处罚?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将分为宣传组织、定时定点投放、计量收费、加强监督管理4个阶段。宣传组织、定时定点投放阶段主要培养市民正确分类、按时定点投放的习惯。
在计量收费阶段,环卫工人或督导员负责在各垃圾投放点对住户分类投放进行检查、登记,对未分类投放或未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的居民不收运其所投放垃圾,勒令改正,并对其进行教育、警告或处罚。而在加强监督管理阶段,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将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而对厨余垃圾分类不准确,袋中杂质超过5%,一月内达5次以上,下月不赠送专用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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