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豪门梦、一辆宝马车、一场狗血官司
售楼小姐:当初追我送宝马,害我在不知情中当了小三
老板:你向我借钱买的宝马,现在该还钱付利息了
通讯员姚高峰本报记者陈洋根
1987年出生的重庆女孩李玲(化名)在杭州当售楼小姐。在这个行业里,一直流传着各种卖房卖成富太太的传说,这也是李玲的梦想。
一天,李玲觉得自己的“真命天子”出现了:老板韩某,一出手就买了两套高档房产,这可都是大户型,均价在3万元每平方米。之后,两人交往,韩老板为讨她欢心,花40余万元给李玲买了一辆宝马X3。再后来,她发现韩老板有家室,就分手了。
但几个月后,韩老板向法院起诉打官司,要李玲归还买宝马的钱和利息。在韩老板的口中,事情有了另一个版本:李玲是向他借钱买宝马。
昨天上午,这起官司在杭州拱墅区法院开庭。
一个说“借”
韩老板与李玲,昨天上午都没有亲自出庭,两人各自委托了律师全权代理官司。李玲的代理律师用“娇小玲珑型”来形容李玲的样貌。
韩老板大李玲11岁,在杭州做生意。在起诉状里,韩老板提到,2012年12月他在杭州看房时,认识了售楼小姐李玲。
韩老板称,到了今年1月,李玲想买车并希望能够借钱给她,考虑到彼此关系良好,于是答应提供帮助。
今年1月15日,韩老板陪李玲一同去选车,李玲选了一款价格40余万元的宝马X3。韩老板当场刷卡付了10万元定金。一周后,两人一起去提车,韩老板又刷卡付了尾款和车辆保险费。
至此,韩老板为李玲买车共花了412999元。韩老板说,到了2013年3月,他向李玲催要车款,但李玲以各种理由推脱。
韩老板只好走法律途径,要求法院判李玲返还不当得利购车款人民币412999元。法庭上,韩老板又通过律师,当庭增加一项诉讼请求:要求李玲赔偿利息12389元。
一个说“送”
“根本不存在借款这回事。”李玲的代理律师说,宝马是韩老板在追李玲时,为表诚意送给李玲的礼物,“韩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地给他人买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车。”
律师说,李玲在杭州从事售楼业务将近三年,在认识韩老板前刚买一辆经济型轿车还不到一年,在经济能力不允许的状况下不可能再去买宝马。是韩老板答应送李玲宝马,她才会将原来的车以5万元贱卖掉了。
根据律师的说法,两人交往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去年底,韩老板到李玲做售楼小姐的楼盘购买两套房子,对李玲为他挑选的两套房子并且还优惠了几十万元感到十分满意。韩老板说自己离异单身,主动追求李玲。
但韩老板年龄比李龄大很多,他担心李玲被别人追走,提出送宝马车给李玲以讨好她。
至于后来两人分手的原因,李玲的代理律师说,是李玲发现韩老板欺骗了她,因为韩老板根本没有离婚,老婆孩子在温州。
是谁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今年5月31日,韩老板向拱墅区法院起诉之后,法院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太大,没有结果。
“从正常情况来讲,韩老板比被告李玲的年龄大那么多,如果二人是恋爱关系的话,被告应该要事先了解下原告是否有妻室,所以即便是赠与,也是违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原则的。”韩老板的代理律师对“送宝马”一说表示否认,并且认为李玲一方没有韩老板赠与的证据。
“原告韩某在明知自己是有妻室的,却还在外面追求别的女性,其行为才是真正的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李玲一方也不相让,他们认为,韩老板在买房期间认识了李玲,并欺骗她已经离婚,对李玲展开追求还赠送车辆,李玲由于涉世不深相信了韩老板,后得知韩老板的真实情况,所以提出分手,但是韩老板不同意。
李玲代理律师认为,本案中韩老板赠与李玲的车辆与其他恋人之间送项链等物品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是韩老板自愿送给李玲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在双方分手后,韩老板要求返还自己所赠送的物品,没有事实及法律上的依据,更何况分手的原因也是韩老板欺骗李玲。此外,李玲代理律师表示,韩老板一方说412999元是借款,又以李玲不当得利起诉,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李玲收到的只是一辆宝马车,韩某要求返还车款的请求是否合适请法院审查。
法庭辩论结束后,双方都同意调解。李玲一方提出,购买宝马车本来就不是李玲本人的意愿,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同意补偿韩某5万元。韩某律师也提出希望法院给予双方一个月的庭外调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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