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庭煊)陈先生称因村里合作社施工时将他家祖坟挖毁,故将合作社告上法庭索赔12万元。近日,本案在平谷法院开庭审理。合作社表示施工中未见到坟地,更没挖毁陈先生家祖坟,故不同意赔偿。
陈先生诉称,今年5月初,合作社委派张某组织人员将他外祖母的坟地挖掉损毁,致使部分尸骨丢失。事后,他多次找施工方协商解决但一直未果。陈先生认为,自家祖辈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合作社赔偿12万元。对此,被告方表示,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坟地。为证明合作社确实挖毁了自家祖坟,陈先生请同村的张某等多人出庭作证,并提供了祖坟的照片。然而,对证言及证物,被告方表示不予认同。本案当庭未宣判。
作者:李庭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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