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调解撤诉;时隔大半年,她再次来到法院要求离婚。
丈夫却称,二人感情尚未破裂,理由是,分居的大半年里,他们一直短信联系,也曾一起吃饭、开房。他还拿出了开房证明。
任燕(化名)是宁波姑娘,和台州小伙杨贤(化名)是大学同学。两人大二就在一起了。2008年毕业后,经家人催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没有生养孩子。
去年10月,任燕起诉离婚。她说,丈夫时常不住在家中,即便回家也是匆匆住一晚,基本就是玩游戏,第二天又离开,两人没有沟通。更过分的是,每次回家,丈夫都向自己拿钱,有一次拿走了她的银行卡,刷掉了6万元。
杨贤不同意离婚。他说,不回家住,是因为工作单位离家太远,不得已才长居单位宿舍。而且他家境不太好,又是家里独子,6万元是当时母亲突发疾病治疗所用,早已向妻子解释清楚,但妻子一定要他还钱。
法院组织调解后,任燕撤诉,只是一再强调,要求丈夫尽早归还6万元钱,并换个离家近一点的工作。
时隔半年,今年7月初,任燕再次来到法院要求离婚。她说她已尽了最大努力,但夫妻间却是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律规定两次起诉离婚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她才熬到现在才来。
杨贤依然不同意离婚。他拿出证据证明感情并未破裂。
“我们经常发短信聊天,有时一天就发个二三十条的,跟热恋时差不多。因分居时我们都是跟父母住的,不太方便,她还暗示我去开房。”杨贤说,两人最后一次开房是今年五一时,如果从那会儿开始计算分居时间,到起诉时才两个月,“我们是有感情的,只是还没找到合适的相处方式,而且我已经在计划调动工作了。”
任燕将丈夫的话全盘推翻,她解释发短信都是互相抱怨,开房也是因为陪同大学同学在宁波玩,不想让人知道要离婚的事。
一个铁了心要离婚,一个坚决不肯离,调解不下。昨天,北仑法院综合分析,认为二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不准离婚。
本报通讯员 北璎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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