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本报评论员周东飞
恶性事件发生后,不能去助长暴戾之气、施暴者必须受到谴责并依法惩处,成为舆论主流观点,其逻辑没有什么可以辩驳之处。但我们须留意上述观点的针对性所在,即多起极端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某些“同情”施暴者的声音。于此之际,谴责暴戾自有其明辨是非的意义,鼓励以暴制暴的言论确需受到批评与遏制。但是,从解决问题的长远之计来看,仅仅去反对以暴制暴是不够的,仅仅主张消除戾气同样是不够的。惩罚可以起到警戒后来者的作用,营造一个理性平和的舆论环境也有助于防止社会情绪的“闪爆”,但是它们都没有找准止息戾气的根源。当下社会戾气的根源,与其说是人性之恶,不如说是公正正义的过度流失。
在所有因由中,公权力的私化是最隐蔽却最关键的一点。私化的公权力不再是服务社会的公器,而是私人或小团体榨取公共利益侵害合法私益的工具。掌握公权者以公权为护身符,扭曲公正的规则以谋私。社会成员中的“活泛”者,积极向异化的权力靠拢,以行贿或软行贿的方式赎买自己的本来权益,进而做一些以小博大的利益“生意”。当权利的蛋糕基本守恒,权势者的多吃多占必然要以普通公众尤其是弱势者的利益损失为前提。既无资本作为润滑剂,又无足以吸引眼球的人脉资源,部分弱势者很难再靠公开的机制和渠道来维护流失的利益。
当我们说以暴制暴是一种路径的时候,其实是说错了。以内在之暴是无法制约外在之暴的,对于如此维权者来说,最“合算”的结果也仅仅是玉石俱焚。若真的出于维权目的,这样的结果并不符合利益算计的理性。因为对人造成伤害之后,加害者是无从逃脱的。以暴制暴者未必不懂这一点,他们仍然选择铤而走险,其实是已经放弃了对公平正义的追究,而单单剩下报复两个字。当维权者成为报复者,他们已经自我定位为反社会者,这样一种自我放弃的深刻绝望。他们甚至没有想去警醒世人,只想从残忍暴戾的事端中发泄自己郁积已久的怒气与怨气。
当这些人已经不再信任权力可以提供公义,“私权力”的对面站立着“私暴力”。极端者重返“丛林状态”,决心以私力找回最后的平衡,他们也留下了最后的密码。规则社会让人们能够不以暴力或戾气取胜,但其前提是规则必须是公平的,显规则必须取代潜规则。重建正义的关键是规制权力,将权力关进笼子的意思,一是压缩权力,二是约束权力。让市场和社会以自己的逻辑建立自己的秩序,必要的权力必须成为保障权利而不是侵害权利的工具。有正义,然后怨怼可止。无怨怼,然后戾气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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