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桐梓8月5日电(通讯员 陈华峰 张绍明)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检察院4日通报称:当地检院查获了一起十分荒唐的“冒名顶罪”案,该县夜郎镇凉水村一名村副支书因涉嫌滥伐林木被人检举揭发后,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同时保住自己的村副支书职务,竟以80元每天的价格收买当地一名贫困农民替名顶罪。
2013年1月8日,桐梓县检察院起诉科按照以往的正常办案程序,收到了当地警方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已被申请取保候审。
接到该案的相关卷宗材料后,该院公诉科便立即指派检察官按程序审讯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但令检察官感到费解的是,“在回答办案人员的讯问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竟不知道砍伐林木的具体数量及过程,对案件的一些细节更是支支吾吾……。”桐梓县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介绍说,通过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和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他们发现该案存在很多疑点,可能存在有顶罪之嫌。于是,他们便于2013年2月6日将该案退回警方进行补充侦查。
但是,该案经过警方为期一个多月的补充侦查,却并没有补查到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就是王某某,真正的罪犯可能至今还逍遥法外”。承办人员接到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发现案情有疑点,便立即将案情向上汇报。随后,桐梓县检察院立即启动重案审查机制,制定了周密的调查方案。
据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鹊介绍,王某某虽然承认滥伐林木是他自己干的,但很多细节却又实在难以“自圆其说”。
2013年7月16日,在和桐梓县夜郎镇人民政府取得联系之后,副检察长江鹊带领4名办案能手深入到发案地桐梓县夜郎镇,经过实地调查,在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该村副支书赵某某及相关涉案人员。赵某某终于交代了事实真相,并承认自己确实是“冒名顶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承认,自己是该村副支书,曾于2012年8月7日-8日期间未经批准,滥伐了林木“马尾松树”共计128株,折合立木蓄积53.965立方米。
“因被人举报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丢掉村委会副支书的职务”,决定雇请当地一名家庭困难的村民王某某“冒名顶罪”,并明确承诺给王某某的家人全部解决低保,并每天给王某某80元的坐牢补助费,直到被放出来为止。
王某某因为家庭贫困,这样一方面既可以解决全家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另一方面每天还有80元的服刑补助,便答应了赵某某的请求。
同时,为了不让办案机关发现事实真相,赵某某还请了另外7名知情人员作假证、包庇犯罪。
目前,赵某某、王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桐梓县公安局继续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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