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也现“赵作海”。2007年,化州市民韩亚福被茂名市中院认定为奸杀一名10岁幼女,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事发两年后,真凶落网,他被释放。韩亚福向茂名市中院提出20多万元国家赔偿。昨日,赔偿听证会在广东省高院举行。在听证会上,韩亚福表示,公安机关对他采取威胁逼供—“如果不承认犯罪行为,就要将他(奸杀幼女)的事告诉子女的学校”。
10岁幼女惨遭奸杀
2006年5月13日8时许,茂名化州市下郭街道办石狗塘村一化粪池,村民韩某发现了失踪5天的10岁幼女韩小小的尸体。通过尸检,化州警方确认是被人勒死,并判定凶手就在石狗塘村。
据当时办案民警向媒体透露,民警对上千人的石狗塘村逐家逐户进行排查,9天后锁定重点嫌疑对象韩亚福。韩亚福在与警方“较量”两天后,交代了作案经过:5月8日下午2时许,独自在家的韩亚福看见擅自跑进其家玩的韩小小,顿起邪念;他用衣物塞住韩小小的嘴巴、勒住她的脖子,暴力实施强奸后将她勒死;之后,将尸体捆绑塞进纤维袋里,丢进距家门口不到4米远的化粪池里。
被认定作案判死缓
据广东省高院刑事裁定书((2007)粤高法刑四终字第345号)显示,2006年5月31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韩亚福羁押。两天后,对其刑事拘留,押于化州市第一看守所;2007年8月7日,茂名市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决韩亚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韩亚福不服判决,反复提起上诉。他的法律援助辩护律师昨日向南都回忆说,当时韩亚福对其坚称,没有强奸和杀害韩小小;而根据当时警方提供的种种法庭证据来看,韩亚福的外甥罗某某其实更有作案嫌疑。
2007年年底,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韩亚福强奸杀害韩小小案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发回茂名市中院重审。重审期间,2008年底,韩亚福的外甥罗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审讯,罗某某交代,受害人韩小小被他先奸后杀。2009年,韩亚福案被茂名市检察院撤诉。
要求国家赔偿20万
韩亚福从被警方羁押至释放,在看守所关押了很长时间。从看守所出来后,他便开始要求化州警方和茂名市中院为其恢复名誉并进行国家赔偿。昨日上午9时,广东省高院召开听证会,就韩亚福向茂名中院提出国家赔偿事宜,进行公开听证。据介绍,韩亚福提出20余万元国家赔偿。
回应
茂名警方:从他家搜出作案工具
昨日下午,茂名警方有关工作人员说,当初办案民警之所以确定韩亚福为重点嫌疑对象,是从他家中搜出了勒死韩小小的作案工具绳子以及衣服;另外,韩亚福本人也向警方交代了作案动机和作案经过。后来最终归案的真凶罗某某当时是与韩亚福住在一起,奸杀韩小小后,罗某某便离开石狗塘村,办案民警进驻该村调查时,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茂名法院:不了解索赔一事
昨晚,茂名中院媒体联系人称,他对韩亚福向该院提出国家赔偿一事,并不了解,没办法谈论相关内容。
南都记者 任先博 周松柏 实习生 许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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