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近日,“纽约中国大妈在广场跳舞被拷”的新闻引发了海内外华人关注与热议。针对此现象,记者对西雅图的华人居民作了调查,大多数华人认为,“无论在海外,还是在国内,使用公共资源都必须合法合理,遵循当地生活习惯。”
在西雅图很少看到华人在公园或广场等公共场所跳舞的情况,甚至在中国城也比较少见。乐雅斋的邓作列先生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和生活习惯,作为移民,我们应遵守当地法律,适应本地人民的生活习惯,这样各民族之间才能减少摩擦,生活得更和谐。”
老侨陈先生说:“跳广场舞,这种群众健康生活,本身是好的,但是也必须合法合理,不然一旦发生因不遵守当地法律而造成违法行为,不但个人受影响,也会影响中国的形象。”
声悦园雷韵女士表示:“我真心希望这样的海外华人艺术团体越来越多,既能身体精神愉悦,又能展示中华文化,但同时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达到双赢的效果。这些舞蹈爱好者、艺术爱好者,可以变通思路,跟当地政府、侨团或慈善机构申请资助,提供组织活动的室内场所。”
华盛顿大学在校生王娇说:“在国内,大妈们在广场、公园或社区里跳舞是比较常见的,虽然有时因音响太大而无法忍受,但也无可奈何。但在美国,"我的地盘我做主",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公共场所滋扰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华人还是应该遵守为好。”
当地美国人劳拉说:“公园,是我们休闲活动的公共空间,但个体活动又是私人空间,不得因自己的活动而打扰或侵犯了他人的空间。这是不被允许的。”同时她也表示:“我还从没听说过,仅仅因为在公共场所制造了噪音而被逮捕。我知道如果在住宅区,深夜还开派对制造噪音,那么警察就会要求他们安静,如果他们拒绝安静,无视警告,就有可能被逮捕。”所以,纽约警察是否反应过度,还有待讨论。
记者同时查阅了西雅图公园管理的相关法律。西雅图公园与娱乐管理局(Seattle Parks and Recreation)官方网站显示,如果在公园预约活动区域、使用设施、搭建舞台、艺术演出,或使用公园作为集会地,都必须申请使用许可证。以下情况也需申请许可:一是任何有声音扩大的计划;二是任何设备带入公园;三是该活动是公开的广告;四是有大量的人参加。即使经注册,获得使用许可,也必须遵守公园管理中的“噪音控制条例”。“噪音与音响控制”(Noise and Sound Control)条款明确规定:除由活动管理办公室(Event Management Office)授权的特殊活动和特定时段外,在公园内使用任何公共广播系统、扬声器或其他扩音设备都是违法的。另外,即使官方允许组织的户外音乐节,也必须控制音响的分贝。若活动制造的噪音,对公众造成了滋扰,那么任何一个合法的公园办公室,DPD官员,或警察都有权阻止该活动。(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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