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50岁左右的北京男子,为了抢钱,坐长途车前往延庆,以打车为名,抢劫并杀害了一名54岁的黑车司机,随后又将其抛尸。而三名凶手中,有两人都曾被判过重刑,另外一人也曾被处以治安拘留。近日,市一中院对这起抢劫杀人案作出判决,一人被判处死缓,且被限制减刑,另外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人劫杀黑车司机
今年52岁的李素良家住海淀,是刑满释放人员。43岁的张军是西城区人,同样也是刑满释放人员。李克今年50岁,家住大兴区。1987年7月,其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5天。三人都没有固定工作。
2012年12月11日12时许,在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二五一路口附近,三被告人骗乘被害人张某驾驶的起亚牌轿车,当车行至河北省怀来县东花园镇陈家堡村张记沟口护林房西侧南口子路上时,三人对被害人张某实施了勒颈、殴打、用胶带缠绕双手和口鼻等行为,致张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三人共抢得人民币300余元、价值7万余元的起亚牌轿车1辆以及手机等物。作案后,三人将被害人尸体藏匿于昌平区一座桥的过水涵洞内。
司机曾苦苦哀求
“要车给车,要钱给钱,留我条命。”开庭时,李素良告诉法官,当坐在后座的他用钢丝勒住司机脖子时,54岁的司机曾苦苦哀求其手下留情。但三个人却不为所动,此时,恰好钢丝绳折了,三人干脆把司机拉下车按在地上,又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把司机的手捆上,用胶带缠住司机的嘴和眼睛。当搜遍司机全身财物后,几人发现司机似乎还有气息,张军便用腰带死死勒住司机的脖子,直到司机彻底停止了呼吸。而张某贴身携带的寓意吉祥如意的小葫芦和玉器则被李素良等人据为己有。
驾车抛尸昌平
三人随后将尸体装进汽车的后备厢,驾车路过昌平时抛尸。司机张某遇害时,其妻子还在单位上班。事发当天早上5点左右,张某便出门趴活,妻子上班路上遇见丈夫还嘱咐其回家把早饭吃了。晚上下班后,妻子路过丈夫趴活的地方时,听一起趴活的黑车司机说,当天中午有三名男子打上张某的车走了,直到晚上还没见其回来,拨打张某的电话是关机状态。妻子再次拨打丈夫的电话也提示关机,当天夜里,妻子报警。
判决一死缓两无期
民警经过侦查,于2012年12月16日,先将张军抓获。随后张军带领办案人员,到李克的暂住地将李克抓获,后又配合公安机关打电话将李素良约出住所,为公安机关抓捕创造条件,后公安机关成功将李素良抓获。记者了解到,开庭前,李素良及其家属、张军及其家属分别赔给张某的妻儿50万元和20万元,对方随后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对李素良、张军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素良、张军、李克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李素良系累犯,但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张军也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具有协助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情节,应认定为立功。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素良死缓,并对其限制减刑。张军和李克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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