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8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发布《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专项行动,将打击稀土非法开采,整顿违规生产行为,打击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稀土废旧产品回收及综合利用企业,打击黑色利益链。
根据《方案》规定,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首先是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包括重点查处非法盗采、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稀土矿山生产存在的越界开采、超指标开采行为,取缔非法开采(回收)矿点,依法没收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清理建设项目中违规回收稀土资源行为,对未按要求回收稀土资源行为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清理稀土废旧产品回收及综合利用企业。查清与生产数量对应的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原料,并予以核实。对以“资源综合利用”为名,变相收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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