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我证的)警察跟我说,他也没办法,也是工作,我这里一用身份证,派出所就会报警。我能理解。但是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心理感受,我又没有做坏事,我有了工作,就是因为以前的事儿,老是来查我的证。”
— 在自我陈述末尾,王某亮再次表达对屡次被查证的不满
王某亮今年27岁,蒙古族,初中文化。昨天上午,他被法警押入深圳宝安法院审判庭,接受他制造的“五航班诈弹案”庭审。
今年5月15日,他拨通全国六地机场电话,谎称五个飞往深圳的航班上有“人肉炸弹”,五个航班因此或备降或返航或延误起飞。深圳警方迅速追查,一天工夫,在东莞将王某亮抓获。
他是一名刑满释放者,曾因抢劫、敲诈勒索、盗窃等行为,多次被处理过。他对法庭的环境显然不陌生,面对众多媒体镜头,他面挂微笑,表情轻松。当审判长问他是否看过起诉书时,他声音响亮地回答:“看过了。”他说,拨打恐吓电话的动机:报复警方。他说常被警察查身份证,不管是在和女朋友开房时,还是在网吧上网时,警察把他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拍照,让他感觉很憋屈。
据宝安检察院公诉书,王某亮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7月9日被深圳市福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6年6月26日被福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盗窃行为,于2009年8月1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于2009年8月12日被深圳市劳教委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于2010年10月30日释放。此外,他还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敲诈世界之窗、岁宝百货等单位。
案发经过新买手机拨打六地机场电话
据检察官介绍,今年5月6日,王某亮在深圳龙华新区一手机店购买手机一部,准备用于作案。随后几天,其到深圳东门大圣网吧上网,搜索到兰州、西安、北京、上海、乌鲁木齐、南京等六地机场的联系电话,用手机拍照保存。
5月15日8时许,王某亮在罗湖区泥岗村附近,用手机分别拨打上述六地机场相关单位电话,声称在ZH 9243(西安-深圳)、ZH 9866(南京-深圳)、ZH 9889(北京-深圳)、H O 1111(上海-深圳)、M U 2325(兰州-西安-深圳)航班上有“人肉炸弹”,对乌鲁木齐候机楼派出所声称“有炸弹”。拨打完电话后,王某亮将手机电话卡拆出,丢弃在泥岗村大街的一个垃圾桶内,于当日坐车离开深圳逃往东莞市。
5月16日凌晨,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东莞市常平镇一无名招待所内抓获王某亮,在其身上缴获作案用手机一部,在其床头缴获弹簧刀一把。
检察官在庭上称,王某亮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严重后果,全国七地机场(含桂林机场)、安检、公安、消防等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防爆排查,致三家航空公司的五架次航班(共758名乘客)或备降、或返航或延迟起飞,给乘客带来极大心理恐慌,并导致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后续9个航班843名旅客延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后续3个航班458名旅客延误,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后续10个航班1369名旅客延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受影响的ZH9243、ZH9866、ZH9889航班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3809元,航班取消造成损失人民币394186元。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因该虚假恐怖信息导致的损失费用为人民币63262.48元。
作案动机警方常查证严重影响生活
王某亮在法庭上谈了他拨打恐吓电话的动机:报复警方。王某亮说经常被警察查验身份证,不管是在和女朋友开房的时候,还是在网吧上网的时候,警察把他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拍照,让他感觉很憋屈。
“其实自从我被(刑满)释放后,我已经积极地融入社会。”他说,他有了工作,有了收入,还交上了女朋友。但是警察还是经常把他当作嫌疑犯,检查他的身份证。跟女朋友开房的时候,警察过来,女朋友被吓到了,“脸都白了”,警察把他带到派出所,“关了两个小时,后来放了。”他说这种情况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三番五次”,每查一次,跟女朋友就分手一次,这种情况长达两年之久。
所有的这一切,就是因为他有前科,“这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给他造成了心理阴影。他表示不能接受检察官“报复社会”的说法,他是“对警察的行为不满”,他要发泄心中的愤怒。
在打恐吓电话的前一天,他再次被警察带走,这次是在网吧中,当着全网吧人的面,他说自己被“拎”了出去。这次的调查依然无果而终,“(第二天)早上起来,心里有火,压了很久,想找一下平衡。”于是他开始拨打恐吓电话。
王某亮法庭上向乘客徐女士、“向社会道歉”,他说不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他只是想向检查他身份证的警方报复,他表示了悔意。
检方建议系累犯建议法院判8—12年
检察官向法庭建议,按照《刑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王某亮又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他这次是属于第二次实施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主观恶性较深,行为恶劣,综合这些情节,建议法院对王某亮判处8-12年有期徒刑。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讲述
乘客讲述惊魂一幕
飞机骤降几千米机长连呼“紧急撤离”
昨天,宝安检察院请来了事发当天身处迫降航班中的一位乘客徐某英,向法庭讲述她所经历的惊魂一幕。
徐某英当时乘坐西安飞往深圳的航班,获知恐吓信息后,飞机紧急备降桂林。徐说,飞机紧急从一万两千米下降到几千米,只用了8分钟时间,一直在睡觉的她感觉耳膜疼痛,因上过航空安全培训,知道这属异常情况。
徐某英说自己当时很害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飞机上也很安静,气氛有点诡异。与以往空姐出声解释情况不一样,这次是机长直接通过广播告知乘客,他们可能会无法按原定计划飞行,最后飞机终于降落,在跑道上停稳了,机长连续说了同一个词:“紧急撤离!紧急撤离!紧急撤离!”徐说她脱手饰脱鞋,打开身边的安全门,第一个从飞机上滑下。她下机后后,给家人发了信息:“我还活着!”她说其余旅客都“仓皇逃生”。这件事情给她造成了心理阴影,以前她是全世界飞,但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三个月,她只飞过一趟。
观点
律师:无违法行为警方不应抓人
就刑满释放人员屡次遭遇查证问题,南都记者昨天采访了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梅春来。他表示,首先,派出所传讯嫌疑人,首先要有理由,有基于法定的程序,才能去带人。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人举报,警方直接去带人,涉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刑满释放人员来讲,生活上会带来不便,人格上会带来耻辱感,这是属于滥用警力的问题。
其次,公安内部系统信息更新滞后,以致曾经的在案人员,无论坐飞机、住宿,只要使用身份证,都会招来警察。包括追逃信息本应注销但没有注销,导致误报警,这属于警方“懒政”,需要纠正。
专家:不应强化犯罪嫌疑人身份
深圳阳光下之家社会帮教服务中心理事长王金云表示,类似王某亮的情况他曾经接待了五宗求助。他认为警方调查应该更人性化一点,否则会让刑满释放人员永远无法过上正常生活,甚至不断被强化自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融入社会的努力也被阻止,以致警方的努力反而出现负面效果,当事人破罐子破摔,重蹈犯罪道路,放弃自己,作出报复举动。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陈乐伟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