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8月15日电(叶茂)夫妻结婚11年,丈夫却发现抚养了10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法院两次判决妻子赔付7万元人民币,妻子拒绝履行。记者15日从福建宁德福鼎市法院获悉,经该院调解,妻子张某履行了给付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孙某(男)与张某(女)2001年办理登记结婚,2002年生育孩子孙某某。结婚11年,孙某却发现儿子越长越不像自己。
2012年6月26日,孙某委托福建省立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孙某某进行亲子鉴定,鉴定意见为:排除孙某与孙某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同年,福鼎市法院受理张某诉孙某离婚纠纷一案,福鼎法院一审、宁德中院二审均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孙某某由张某抚养,张某一次性支付孙某抚养费5万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不知所踪。
今年8月起,福鼎市法院执行局在开展执行“亮剑行动”中获悉张某行踪线索,邀请熟悉女性心理特点的婚姻家庭审判庭庭长与张某进行面对面谈心、释法析理,执行干警同时对当事人家属进行思想工作。
经婚姻家庭审判庭及执行干警共同努力,张某履行了给付义务,赔付7万元。
福鼎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8月1日起开展执行“亮剑行动”,截至10日,共执结案件27件,执行到位标的283.30万元,标的到位率65.81%,“亮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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