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邻里纠纷,为泄私愤,罗平县男子段某竟然使用TNT炸药,自制爆炸装置去炸车炸人,所幸爆炸装置被受害人及时用矿泉水淋息,没有引爆,未造成人员伤亡。
17日,罗平县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接到一李姓村民报警称,其面包车底盘被绑了一捆炸药。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并于25日将嫌疑人段某抓获。
经讯问,段某跟村民李某从小在一个村长大,以前关系一直都比较好。2011年,段某向李某买了53棵杉树。2012年时,段某将买好的杉树全部砍完,后李某找到段某称多砍了一棵杉树,两人因为该事引发纠纷。最终,段某多支付了300元钱给李某。
虽然钱付了,但段某一直怀恨在心,一心想着报复李某。16日晚,段某找出多年前在沙场打工时偷偷遗留下来的4筒TNT炸药和导火索制作成一个简易爆炸装置,趁夜安放在李某的面包车底盘部位,导火索的一端用铁丝固定在车辆排气管消音器上。
17日上午,李某驾驶面包车,带着妻子念某及搭车的4名同村人员从村中到老厂镇,车辆行驶至中途时,念某等人先后闻到火药味,李某下车检查,发现车底盘的导火索已经被引燃,李某及时用矿泉水将导火索浇灭,避免了恶性事故发生。
目前,段某涉嫌爆炸罪,已被罗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都市时报记者 刘晶晶 通讯员 曹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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