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9月4日电(记者 张和平)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凡能上网的全部上网拍卖。
传统的司法拍卖佣金高、透明度低等弊端日益凸显。今年年初,温州法院将网拍工作列入年度“十大项目”,不断拓展拍品类型,创造多项“网拍”记录,为全国司法拍卖网络化提供了一些借鉴:永嘉县法院以2803万元将浙江首例厂房拍卖从淘宝网顺利拍出;瑞安市法院将公司股权、刑事案件罚没物品搬上淘宝拍卖会;鹿城区法院以3182万元拍卖成交一处房产,创温州网拍单笔成交额新高等。今年1至8月,温州全市法院公告拍品338件,成交124件,成交额2.48亿元,居全省法院第一名,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76.81万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提升网络司法拍卖,温州中院出台的网络司法拍卖新规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优先原则,即汽车、已腾空房屋、厂房、股权、海域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赃物(罚没物品),凡能上网的全部上网拍卖。规定竞买者交纳的保证金是,动产按起拍价的10%至30%确定,不动产按起拍价的5%至20%确定。
作者: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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