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9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庐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检察机关扣押在案的赃款3648206元及追缴的部分赃物上缴国库。被告人卢荣友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提出上诉。
据了解,卢荣友从1996年担任乡镇领导干部职务起就开始受贿,2008年起他先后担任庐江县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直至案发。16年间其受贿370多万元,仅在汤池镇担任党委书记、镇长短短两年间就受贿328万多元。此案在查处过程中,牵出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近50人,其中处级6人、正科级7人,已有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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