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综合报道,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卷入司法关说(说情),被撤销国民党党籍后,提出相关诉讼,台北地方法院13日就其中“假处分”诉求做出准予“假处分”的裁定,使王金平在诉讼定案前,得以保留行使国民党党员职权的权利。国民党方面则表示将提出抗告。两方都已着手研议后续应对。
暂保党籍和立法机构负责人职位
法院:并非最后的判决结果
王金平11日就被撤销国民党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假处分”诉求和“确认党籍”民事诉讼,12日又向法院追加提出紧急处置,请求法院立即禁止立法机构注销他“立法委员”资格。
台北法院12日就“假处分”部分开庭,于13日就“假处分”部分做出裁定,王金平以938万元新台币担保金担保,继续保留行使国民党党员职权的权利。
依据台湾地区法律,“假处分”是诉讼程序完成前的一种保全程序,用来保护请求法院判命被告做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原告,在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前,不会因为被告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其权利难以实现的状态。
裁定指出,继续保有王金平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的理由,主因是这并不是最后的判决结果,而是让有争执的法律关系,斟酌双方可能遭受的损失,暂时维持或保有一定的情况下,让当事人从容地进行实体诉讼,以定纷止争。
合议庭认为,王金平虽经国民党处分而丧失党籍,如不裁准“假处分”,以定其仍保有国民党党籍状态,王金平将有发生“日后无法执行且恢复其"立委"职务”这一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急迫危险,而对于国民党来说,准许王金平“假处分”声请,国民党在立法机构的总席次也不受影响。
台湾媒体报道说,由此,未来在“确认党籍”民事诉讼结果确定前,王金平将继续保有立法机构负责人身份和职权。
国民党方面将提出抗告
两方研议后续应对之策
裁定结果出炉后,代表国民党出庭的律师陈明13日表示很遗憾,并表示一定会在十天内提出抗告。
王金平的委任律师则表示,谢谢法官在这关键时刻,做出关键、正确决定。其律师说,除感谢法官的正确决定外,也希望所涉的“相对人”能审慎思考,不要滥行抗告。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鸿池13日表示,王金平虽保留党职资格,但是否恢复不分区“立委”或立法机构负责人权责,有待厘清。国民党高层13日紧急开会研究后续因应。
王金平委任律师许英杰等人13日将裁决书送到王金平官邸内。王金平收到裁决书后,也立即与幕僚研议后续应对。
台湾一名资深民事法官说,王金平的假处分案较像是非财产权的身份关系诉讼,原则上可抗告至台湾地区“最高法院”。
他说,国民党若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有可能会作出三种结果,分别是驳回、自为裁定或是废弃裁定结果并发回地方法院更裁。
由于本案“确认党员资格存在”诉讼已分案,若发回地方法院更裁,仍会由原来的合议庭审理。
若国民党不服台湾高院驳回或自为裁定的结果,可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以适用法规显有错误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也可能作出三种结果,分别是驳回、自为裁定或是废弃裁定结果并发回高院更裁。
若“最高法院”驳回,则就此确定,不得提起再抗告,但若“最高法院”自为裁定或是废弃裁定结果并发回高院更裁,全案还可再抗告至“最高法院”。
选务部门对裁定没意见
马英九办公室尊重裁定
王金平于13日17时左右,担保金额已提存完毕。台北法院将依规定进行后续程序,除将假处分执行命令送达国民党,也会一并通知立法机构、选举事务部门,但执行命令将只对国民党发生效力,无法拘束立法机构与选举事务部门。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李佳霏13日晚间表示,对台北法院的裁定结果表示尊重。
台湾选举事务部门副负责人刘义周同日表示,该部门对裁定结果没有意见,因为该部门的工作已经完成,将收到的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以电子公文发函给立法机构注销“立委”名籍,之后就是王金平与国民党之间的民事诉讼问题。
他表示,对该部门而言,受影响的部分将是立法机构可能没有回函,接下来的公告递补“立委”工作无法进行。
根据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台选举事务部门收到党籍丧失证明书,须发函给立法机构注销“立委”名籍,并等立法机构回函送达15天内,公告递补名单;不过,台湾地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立法机构在多久时间内一定要回函。
台湾内务部门官员萧家淇则表示,当事人原本就可以提出合法的司法救济途径,尊重法院裁定,个案由选举事务部门认定。至于王金平是否仍具“立委”资格,萧说,要看法院认定,国民党开出来的党籍丧失证明书是否失效,“如果法院这样裁定,接下来看国民党要不要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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