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2012年,广东省纪委、检察院查办东莞市原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涉受贿一案,并抓捕了相关利益链条上的官商人员一批。昨日,该系列案中的东莞清溪镇的“垃圾大王”徐润包涉行贿一案在穗受审。据指控,2005-2011年间,为谋取东莞清溪等镇的废品回收经营权等不正当利益,他向东莞市原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行贿约429万元。而后者将这些钱用于买汽车、置办子女婚宴等。
52岁的徐润包是东莞东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这么多年来,他(高少鹏)一直给予我很多帮助,我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所以才给他经济利益”,徐润包供述。
据查,2005年前后,单位车改,高少鹏对徐润包提及,打的上下班很不方便,想买辆丰田皇冠轿车。徐润包就让妹妹从个人银行账户转了30万元到车行(该车登记在高少鹏妻子名下)。
2006年,高少鹏带工作组在清溪镇打黑除恶。他亲自带徐润包到清溪镇某领导办公室推荐,满足了徐润包签下其中一个片区的废品回收合同的心愿。
“开始几年,我每年能纯赚100多万元。”徐润包说。
2007年8月,高少鹏改任调研员,退居二线。
老朋友徐润包想送辆车当礼物。高少鹏选中了一辆白色的雷克萨斯越野车,总价120多万元。徐润包就转账119万元支付给车行。此外,他还包办了高少鹏家共5辆车多年的车险,共计约25.9万元。
2010年5月,已退休的高少鹏二儿子结婚。徐润包又为婚宴埋单,花了29.7万余元。
但徐润包说,这些钱是感谢高少鹏的儿子在生意上给予他帮助,且自己的女儿将来也会结婚,这是人情往来。
昨日庭审上,检察官称,据高少鹏供述,2007年4月至2012年6月,徐润包每月都会向他贿送人民币2万-5万元不等,最多时两个月共送了17万元,五年间共计贿送225万元。
徐润包否认了以上225万元的行贿指控,但承认其他4笔指控。他的辩护人称,徐润包承认的4笔指控应认定为单位行贿,不能算在他个人头上。而否认的225万元指控,仅有高少鹏一人的口供,没有银行记录等其他证据,属于孤证,故不应予以认定。
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尚未宣判。
这么多年来,他(高少鹏)一直给予我很多帮助,我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所以才给他经济利益
—东莞清溪“垃圾大王”徐润包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钟言 整合: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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