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府刘姓公务员去年1月至10月间多次以“到医院检查身体”为由共请23日病假,事后市府发现刘男根本没就医检查身体,以旷职23日论处,记二大过免职,刘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刘男败诉。
刘男坦承未到医院检查,但辩称依规定公务员每年可请病假28日,他为舒缓高血压症状,才在家以种花、养鱼方式休养,而计算机差勤系统分为“至医院检查身体”、“感冒在家休息”、“身体不适”,他虽点选字数最多的“至医院检查身体”,但同样都是病假。
不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刘男明知请假有虚伪情事者、以旷职论,仍以不实事由申请病假多达23天,今判市府以旷职将刘男记过免职并无违误。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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