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丁书苗案的三类“掮客”
张有义
9月24日,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军的主要行贿人丁羽心(又名丁书苗),因涉嫌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按照刑法有关上述两罪的量刑规定,丁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制裁。
丁羽心案充满戏剧色彩,各色人等在其间你方唱罢我登场。上到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运输局局长,下到部分铁路局局长,再到形形色色的商人甚至无业游民,在刘志军仕途最旺的10年间和行将败落的两三年里,都想从这个贪腐的“大粥锅”中分得一杯羹。而最终,一个个身陷囹圄、下场狼狈。
在铁路系统系列腐败案件中,无论丁羽心抑或刘琳,都扮演着一种“掮客”的角色,他们游走于公权力与私欲之间,一手托着拥有项目或计划审批权力者,一手托着“买家”,在权力寻租平台上呼风唤雨。
一类掮客
一个朴实的农民,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靠卖鸡蛋赚取了第一桶金,又靠开饭店赚取了第二桶金,转变为一名朴实的商人。
不管是卖鸡蛋,还是开饭店,抑或自己搞货运,对于丁羽心而言,都是需要卖力气的活儿。但当她认识了罗金宝和刘志军,尤其是刘志军后,她发现一个简单的生财之路——掮客。
搞货运起家的丁羽心首先看中了“车皮”,即所谓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这是铁路系统政企不分和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也是铁路运能紧张、供求严重失衡的背景下,铁路系统垄断的一种准行政权力。
对于丁羽心而言,只要拿到车皮计划,不怕没有人来求。其掮客的标准特征是,并非用车皮计划满足自己的货运需求,而是倒手赚取差价,或者收取好处费后再去申请计划。
业已披露的案情包括,2004年~2010年,刘志军安排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协调呼市铁路局,帮助丁羽心所联系的公司安排车皮计划。2007年至案发,根据刘志军授意,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帮助丁及其亲属安排车皮计划。
通过上述倒卖车皮计划的行为,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利数亿元。
当高铁在中国进入飞速发展期时,丁羽心掮客的触角涉及高铁项目招标。
此次庭审材料显示,丁羽心于2007年~2010年间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羽心通过获取原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
为此,丁羽心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30余亿元。其中,丁羽心违法所得数额共计20余亿元。
实际上,在丁羽心下面还有很多二级掮客。据司法材料,他们分别是: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这些人主要是涉嫌帮忙揽铁路工程赚中介费。
丁羽心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3.8%收取“中介费”。郑朋、胡斌二人与投标企业协商时,往往在丁羽心的抽成基础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预期,然后报价。
这些掮客的活动自有其规则:二级掮客之间互不相识,都与丁羽心保持单线联系。二级掮客下面还可能存在三级甚至更小级别的人。在每个环节上,下级掮客只能联系上面一级的掮客,而不能越级。
二类掮客
2007年,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案发。这让刘志军如坐针毡,遂找来丁羽心,看能否动用关系不惜金钱,以使何洪达被减轻处罚。刘志军当时并未明确花销数额。
丁羽心之后将此事安排给女儿侯军霞处理,在找了无数关系无济于事后,2008年底,侯军霞打电话给一个叫刘琳的人,让他协调关系处理何洪达的事。
庭审资料显示,刘琳事后供认,当时,侯军霞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两页材料给他看,“何洪达在接受审查时不仅不配合,还吞牙刷,可能要被判处无期徒刑,所以想让何洪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5年,如果能找到人,可以拿2000万作为使用经费。”
刘琳当场表示考虑考虑。经过反复琢磨,他想到了北京华企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陈建威。
法庭上,公诉人问刘琳:“为什么找陈建威?”“因为我和他关系好,并且他的社会关系比较广。”刘琳说。
不久,陈建威告诉刘琳,这件事可以办。然后刘琳就安排陈建威与丁羽心、侯军霞母女二人见面。
案件侦查阶段,刘琳供述,其承诺可以让何洪达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庭审时,刘琳翻供。
刘琳的当庭供述说,丁羽心和侯军霞母女共给了其4400万元,前期的1400万全部给了陈建威。陈建威表示,可以让何洪达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免除刑事处罚。但到2009年11月底,何洪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刘志军得知此事后甚为不满。丁羽心再次找到刘琳。对此,刘琳的解释是,陈建威告诉他,等判决后就好办了,最多两三年就能办保外。
在此期间,刘琳与侯军霞一起吃饭时表示,自己的车总是坏。侯军霞遂将自己一辆沃尔沃轿车过户给刘琳。
陈建威在同意刘琳的请托后,找了一个叫李其伟的人。但法庭上,李其伟供述说,自己根本不知道何洪达这件事,自己与陈建威只是借贷关系。
刘琳则供述称,李其伟是陈建威第一个委托办事的人,但到最后,李其伟一直没有办成,后来陈建威就又找了陈斌。但陈斌否认了这一说法,当庭表示,“钱是他(陈建威)还给我的,没有让我办何洪达的事情。”
就在这样一种糊里糊涂的关系里,丁羽心花掉了4000余万元。
为其办事的刘琳于2012年4月在北京二中院以诈骗罪受审,于今年4月被判处诈骗罪,与陈建威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5年。
三类掮客
除了丁羽心和刘琳等人,在这起复杂离奇的案件中,还包含着另外一位“慈善”掮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
2008年6月份左右,丁羽心认识了范增玉。此时的丁羽心已经处在心神不宁的地步,因为何洪达等人先后事发,她感觉靠山刘志军也不保了。
丁羽心解决的办法是,以公益、慈善的名义换取免责。而能够让自己的公益形象得到展示的人,非范增玉不可。
庭审资料显示,2008年~2010年间,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羽心与范增玉(另案处理)商议,由丁羽心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为此,丁羽心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法庭上,范增玉的证言显示,丁羽心就是想通过他进行捐款,提高知名度,认识更高的领导人,以逃避司法制裁。
当庭出示的证据包括,在范增玉等人的协助下:汶川地震时,丁羽心及其企业先后捐资1.14亿元;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中,丁羽心又分别捐款1580万元和2300万元;2009年5月,丁羽心捐资1.5亿元,为中西部地区购买母亲健康快车并进行综合扶贫。
至此,丁羽心累计捐款达到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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