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被控教唆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在公务机要费贪污案中作伪证,台湾“高等法院”27日上午以远距视讯进行审理。
人在台中监狱的陈水扁,在屏幕前口齿不清、双手颤动,不断抱怨法官不让他请假,让他很难过。庭讯约半小时之后结束,审判长喻知陈水扁可声请调查证据,择期再开庭。
陈水扁涉教唆林德训作伪证案,二审认定林德训的虚伪陈述,对陈水扁、吴淑珍是否贪污的判决结果没有影响,撤销一审有罪判决,改判陈水扁无罪;检方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未说明理由,难让人信服,撤销陈水扁的无罪判决,将案件发回“高院”更审。
陈水扁的律师二度提供诊断证明帮陈水扁请假,均遭“高院”拒绝,但合议庭考虑陈水扁的身体状况,决定让陈水扁接受远距讯问。
庭讯一开始,审判长就看着投影屏幕对陈水扁说,今天不是审理,而是准备程序,开庭不会太久,不用担心。
陈水扁坐在计算机前,右手握着拐杖,左手拿起一张纸表示,医师诊断证明写得很清楚,他的身体不适合出庭应讯。陈水扁说“我不是要停止审判,是请假,让我身体稍微恢复后再出庭,其他庭都让我请假,唯独这一庭不许可,我很难过。”
接着律师团也轮番建议,陈水扁虽然生理上看起来可以出庭,但其实在心神上、精神上都无法应讯,审判长因此再询问身体状况,这时陈水扁像跳针般重复6次“我不舒服啊!”
合议庭最后决定庭讯到此结束,但仍提醒陈水扁可写书状向法院说明本案需要调查的证据;陈水扁则继续在镜头前花了15分钟看完5页的庭讯笔录后,由杂役装扮的人扶起身,回到培德病监。
陈水扁是被控在2006年“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公务机要费案期间,召集幕僚在官邸开会,指示林德训虚伪证述一些机密内容,并不实证称吴淑珍搜集的私人发票是陈水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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