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本报以《你去求杨主任,求了就能赔》为题,报道了泗洪居民陈月华家的房子遭遇强拆一事。当天,泗洪县拆迁办负责人杨进华找到陈月华,并就此事给出了解释—我们不是强拆,是拆错了。
一句“拆错了”让陈月华哭笑不得,连日来,她奔走于各部门讨要说法。令她欣慰的是,省国土厅、住建厅等相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将调查此事,并尽快给出答复。
杨主任:不是强拆,是误拆
记者从陈月华口中得知,8月23日下午,泗洪县拆迁办负责人杨进华突然找到她,说要谈谈拆迁补偿的事。
此次谈话中,杨进华非常诚恳地告诉:“拆了你家的房子,我们也很抱歉,但真不是强拆,实际上是拆错了。”
拆错了?陈月华愣在了当场。但很快回过神来的她提出,既然是拆错了,那就应该按正常标准给予补偿。
同时,她还提出要查看当地有关拆迁补偿标准的文件。“如果说真有这样一纸文件,我认栽。”陈月华说。然而,面对她的要求,杨主任解释说,拆迁办之前给出的35万元的补偿款项是县里开会研究出来的,没法改口。
拆迁办:补偿金额根据评估得来
根据陈月华反映的情况,记者当即打电话向杨进华求证。电话中,杨主任给出的说法同样也是“拆错了”。同时他还解释了拆错房子的原因。“之所以拆错,是因为陈月华家房子的西墙是和隔壁邻居合用的,拆邻居的房子,这才误拆了她家的房子。”当记者请他出示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时,就像陈月华所说一样,杨主任说的确没有标准文件,一切补偿金额都是根据评估得来的。“我们可以在35万的基础上再加5万,希望你们也能做做陈月华的工作。”采访结束时,杨主任希望记者能劝服陈月华接受40万元的补偿款。
记者了解到,截至发稿前,陈月华已向省国土厅和省住建厅反映此事,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会尽快查实此事。江南时报记者 纪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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