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州已有电动车生产企业40家,年产量约50万辆,其中25%-30%在本市销售,约60%在国内其他地区销售,约10%出口。
轻便型电动自行车是指自重低于2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是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降低了因自重过大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几率,同时也避免被用于飞车抢夺的可能性。
南都讯 记者黄怡 通讯员张其明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杨中艺连续3年提出提案,建议广州市放行轻便型电动自行车,调整“禁电”政策,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汽车尾气污染等问题。近日,广州市政府回复称,拟成立专门机构,牵头研究确定是否在广州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委员调查:近6成市民认为可开禁
2004年至2011年,广州市汽车保有量从68.2万辆增加到187.2万辆,增加了1.7倍,年均增长率达15 .5%。机动车尾气对广州市PM 2.5的贡献达到36-40%。广州市在2006年底出台了禁行电动自行车(“禁电”)的规定,剥夺了市民使用电动自行车这一便捷的交通工具的权利。
杨中艺称,他专门组织了学生志愿者团队,调查了总计888位市民,绝大部分市民(82.3%)对于市政府出台“禁电”前所进行的民意调查并不知情。在874位作出表态的市民中,有511人认为“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取消‘禁电’”是可行的。
该调查发现,虽然大多数市民(59.9%)认可“禁电”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绝大多数市民也认可电动自行车的好处—环保、方便、节能、节省费用。大多数市民支持“禁电”,是因为目前慢行交通系统不够完善。
部分“有车族”愿用电动车代步
本次调查中有318位被调查者的家庭拥有私家车,在对“禁电”的态度上面与“无车一族”有明显区别。71%的“有车一族”支持“禁电”,比“无车一族”高出近20%。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38 .4%的“有车族”明确表示,在条件合适时愿意使用电动自行车代步。杨中艺表示,这意味着一旦市政府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可能会有近四成的私家车会被电动自行车所替代。
杨中艺表示,过去2年提出的提案,广州市政府均以“维护城市形象”和“不能朝令夕改”作为不能开放电动自行车的理由,这是站不住脚的。他建议,抓紧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为解除“禁电”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制定适合于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通过严格的监管,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广州中心城区使用。
对此,广州市政府回复称,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确定是否在广州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办公室成立之后,将根据广州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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