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离职空姐李晓航从韩国购买大量化妆品后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后在淘宝网店上销售,一审查明偷逃税款百万元并获刑11年,李晓航提出上诉后,市高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昨天上午,市二中院再次审理此案。
去年7月底,李晓航在一审判刑后因患血小板减少症较严重被取保候审,后回到东北老家治病。昨天上午,戴着口罩的李晓航在父母的陪伴下来到法院,人看起来虚弱不堪。
据悉,此案一审认定李晓航偷逃税款百万元主要依据海关核定证明、李晓航口供等,其中有约11万元现货,其他绝大部分是“订单”。发回重审后,北京海关重新认定,有实际货物部分偷逃税款由原来的11万元变为8万元。
昨天是二中院第二次再审,庭审进行了近半小时后就结束。据李晓航的辩护律师介绍,根据北京海关提供的工作说明,北京海关经向韩国使馆、韩国警方求证,尚不能证实李晓航被控走私的货物全部入境中国销售,检方对该说明没有提出异议。不过,检方指控金额仍是113万元。李晓航被抓时,海关登录其在韩国免税店注册账号,查实其在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所应缴纳的税款为113万元。对此李晓航曾辩解说,大部分货物在韩国机场就已销售给一个韩国男子,并未带入境。律师认为,李晓航没有主观上的犯罪动机,应比照上海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例,在3年以下量刑。
案情回顾
今年30岁的李晓航2008年离职后,与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化妆品店。2010年8月后,两人通过在韩国工作的褚子乔多次从韩国免税店进货。2011年8月30日,李晓航从韩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后,被抓获归案。
市二中院一审时曾审理查明,李晓航与褚子乔和石海东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进境,李晓航、石海东在淘宝网店销售牟利,共偷逃海关税款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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