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备受社会关注的冀中星机场爆炸案将于本月15日公开宣判。昨天下午,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公布了这一消息。
昨天15时34分,“京法网事”在其微博发出公告,称朝阳法院定于10月15日上午9时,在该院第三法庭公开宣判冀中星爆炸一案。
据了解,在山东省鄄城县老家,冀中星剥出“二踢脚”炮仗内的火药,利用小电灯泡等材料,从网上学习制作方法,自制成了一状若矿泉水瓶大小的爆炸装置。
今年7月20日,冀中星携带该装置从老家乘长途汽车到丽泽长途汽车站,他将该装置绑在左腿上躲过安全检查,搭乘出租车于当日18时许到达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在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该爆炸装置爆炸,冀中星左手炸伤被截肢,现场一执法民警多处灼伤,被鉴定为轻微伤。爆炸致机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
该案以“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引发社会关注。
朝阳检察院指控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并指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故建议以爆炸罪追究其刑责。
9月17日上午,朝阳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该案。因双下肢瘫痪且左手被炸断,冀中星躺在移动病床上,接受了为期两个半小时的庭审。
庭上,冀中星多次坚称去首都机场实为表达个人诉求,炸弹也是在倒手时不慎爆炸的。他称,自己在2005年6月28日凌晨,在广东东莞开摩的送客人时遭当地治安员殴打致重残,至今无人解决。此次到机场散发传单,是希望能有大领导介入解决此事。冀中星当庭悔罪并请求法庭轻判或判缓刑。
为给冀中星辩护,律师刘晓原以冀中星8年来通过多种方式讨公道却得不到解决、到机场散发传单、怕伤着过往客人还大喊让人离开等情况,为冀中星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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