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有关专家对这项措施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质疑,也有专家建议对公共浴室实行分级管理。医学专家一起泡澡不会感染
北京地坛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医师伦文辉表示,经过研究,健康人与艾滋病患者日常生活中不仅交谈、吃饭等不会被传染,进入公共浴室、游泳池也是安全的。伦文辉指出,艾滋病病毒很脆弱,一般来讲脱离体内很快就会死亡。公共浴室肯定有一定的消毒措施,并且洗澡的水温也容易加速病毒死亡。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认为,“这个规定是针对整个洗浴行业的,除了淋浴和泡澡,里面可能还会有一些创伤的服务项目,比如修脚,用修脚刀的时候可能会对皮肤有损伤、流血等创伤现象,这个其实有可能是会传播HIV的。再比如搓澡,有些人用力比较大,可能会导致有毛囊炎的人皮肤破损,可能会有传播风险。”王月丹建议,可对洗浴行业分级细化管理。“如果这个地方只是提供泡澡,我觉得这个地方可以不用挂警示的标志;但是如果涉及到修脚、搓背等服务的地方,那就应该有警示的标志。 ” 防艾人士病毒含量低可忽略不计
国内首位在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大规模艾滋病干预的专家张北川认为,该规定“很荒唐”。张北川以1988年奥运会跳水冠军洛加尼斯为例。洛加尼斯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他在比赛中曾受伤,血液流到泳池中。赛后,有学者出面表示,通常比赛选手不会被传染艾滋病。游泳池和浴池相似,含有病毒的血液在水中必须要达到一定浓度,受传染者身上还必须有新鲜伤口,才可能造成传播。
张北川介绍,去年我国有1000多名医务人员直接接触艾滋阳性感染者,例如被艾滋病患者使用过的针具扎伤,但无一人被感染。一般情况下,针具感染的概率是三百分之一,一次性交感染的概率为千分之二左右。浴池中艾滋病毒含量远远低于血液和精液中,传染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 据《京华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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