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周松柏 近日,广东茂名高州市一位重病老人被要求亲自到信用社取款,亲属无奈便用板车推着老人到信用社,取钱并要求工作人员道歉,谁知双方僵持过程中,老人猝死。
昨日,高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微博发布《公开道歉信》,对事件发生表示非常痛心,联社负责人到当事人家中进行慰问和诚恳道歉;事件中涉及的大路坡分社大堂经理、分社主任被免职,当班业务员调离原工作岗位。
老人病重儿子代取款遭拒
今年9月27日9时许,高州新垌镇新德村村民邓汉林拿着父亲邓某芳的存折以及户口本和两张身份证,来到新垌农村信用社大路坡分社,要求取款2.55万元。由于办理存折时使用的是一代证,上面的信息与二代证上的有差异,分社工作人员拒绝出款,让邓汉林回村开证明信。
邓汉林回村开具证明回到信用社;分社主任张某宁看后,说证明信上没有当地派出所盖的公章,不能采用。于是邓汉林拿着证明信,到派出所加盖印章,再次回到信用社后,分社柜员吴某接过邓某林递过来的存折、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后,打印出业务凭证,并交给客户签名。此时,大堂经理邓某强再次要求邓某芳本人亲自到分社办理。
据邓某芳家属称,当时邓汉林对分社工作人员称,邓某芳病重,无法亲自赶到信用社取钱,但对方仍拒绝邓汉林代为取款。
信用社赔偿13万双方和解
据高州市委办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上午10时58分,邓某芳被家人用板车推着,来到大路坡分社。当时,邓某芳的大儿子及其他家属情绪激动,推搡大堂经理,拍打柜台和防弹玻璃。分社柜员吴某在确认邓某芳身份后,在11时04分为他办理了取款手续。取款后,家属并没有带邓某芳离开。
据现场目击者称,邓某芳家属当时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要1万元误工费,信用社拒绝支付。双方僵持间,躺在双轮车上的邓某芳头脚抽搐,出现病危迹象。12时许,一辆救护车赶到现场,邓某芳家属用自行车、摩托车拦路不让救护车进入,医务人员下车步行要进入信用社,遭到家属的阻挠。12时51分,医务人员进入,对邓某芳进行检查,确认其死亡。
信用社称,邓某芳猝死后,家属要求农村信用社赔偿40万。经过双方反复协商,当晚8时左右,信用社向家属赔偿13万元慰问金,并当即支付。随后,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搬走邓某芳的遗体。
[处理]
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开道歉 相关人员免职
昨日,高州联社通过微博发布《公开道歉信》,表示对事件的发生,“感到非常痛心,对广大公众表示深深的歉意。”
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报称,决定对服务意识不强、与客户沟通不够的新垌信用社大路坡分社大堂经理免职,扣减绩效工资12个月;对处理事件意识不强,与客户沟通不够的大路坡分社主任,免去其分社主任职务,扣减绩效工资12个月,调离原工作岗位;对与客户沟通不够的大路坡分社当班业务柜员,在全市农信社系统作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工资两个月,调离原工作岗位;对管理不到位、对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新垌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在全市农信社系统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工资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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