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纪委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回应国庆节前广州市民区伯举报“市委后门小车送礼”一事。广州市纪委调查结果显示,涉事两名当事人为广州市政法委干部刘某、省政协委员朱某,事情经过为朱某委托刘某给北京的朋友捎带两瓶茅台酒,属朋友间私底下委托捎带礼品,被曝光的两辆车均为私车,并未发现朱某、刘某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
广州市纪委还透露,今年6月初请假“失踪”、畏罪潜逃的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至今仍未抓捕归案。此外,广州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明年上半年上线,公务卡一次性消费整数金额将预警。
“三公”经费
“电子眼”明年上半年上线
“三公经费,不仅要公开还要监督。”昨日,广州市纪委透露,广州市“三公”经费使用电子监察系统预计明年上半年可上线监察,“公务卡一次性消费整数金额,系统将预警。”
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广州市“三公”经费使用电子监察系统正在建设中,主要通过与财政局、审计局、外事办、台办等部门的相关业务系统对接,采集相关信息进行预警提示、统计汇总、分析研判,从而对全市层面以及各单位“三公”经费进行全面的监察,防止超标准、超范围、不规范使用和管理问题的发生。
“譬如对于公款接待的监察,主要通过对公务卡使用率、单次接待费、大额经费使用、人均经费使用等四个监察点进行监察。”梅河清表示,该系统可分析和预警有关情况,实现对预决算执行、单个接待情况的监察和监督,及时遏制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的公务接待,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梅河清举例子介绍,如在公务接待活动过程中,某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刷卡一次性消费2万元整,对于出现这样的整数,就属于“消费异常”。出现这种情况后,电子监察系统就会发出预警,负责接待的单位、个人就必须对情况进行说明。此外,系统还将对参与接待活动的人数、接待标准进行统计分析,如果出现超标接待,系统也会发出预警。
公车改革
酝酿适度扩大货币改革试点范围
昨日,广州市纪委透露,将在现有天河区公车货币化改革试点基础上,酝酿适度扩大公车货币化改革试点范围。此外,对于中纪委近期提出“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在部分条件成熟地区试点推行,广州市纪委称暂未收到相关正式文件和要求。
另外,9月共收到7宗公车举报,经核查,没有发现公车私用的情况。
“目前,天河区所有的街道已经开展了公车货币化改革,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总结这种做法,规定范围,选择一些单位,进一步扩大范围,进行货币化改革,我们正在酝酿推进这项工作。”昨日,梅河清透露了下一步广州公车改革的新动向。
后门送礼
属朋友间私底下委托捎带礼品
贪官外逃
今年9月30日,一向死磕“公车私用”的区伯在其微博“广州区伯”上发布图文消息,曝光当日12点左右,广州市委后门旁停着一辆有政协图案的小汽车,从市委后门开出另一辆小车靠着这辆政协小车后停下,政协小车司机打开后车箱拿出两盒布袋装着的茅台酒送给市委开车出来的人,因发现被监督,两车的司机都上了市委出来的车开溜,5分钟后政协车司机才慌张跑回来取车。
国庆节后首个工作日,广州市纪委通过其新浪官方微博“廉洁广州”发布消息称,针对9月30日有网友反映的市委后门小车送礼事件,经初步核查,两部车均属私家车,其权属及使用者都不是市纪委工作人员。对相关信访举报,广州市纪委将按照信访举报条例认真调查处理。
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介绍调查结果时表示,10月10-12日,市纪委专门组织人员,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对相关当事人和证人进行了谈话取证,基本上查清了事实的真相:国庆节期间广州市政法委干部刘某要外出北京,省政协委员朱某委托刘某给北京的朋友捎带两瓶茅台酒,被曝光的两辆车均为私家车,并未发现朱某、刘某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
花都政协主席王雁威仍未归案
请假“失踪”、畏罪潜逃的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至今仍未抓捕归案。昨日,广州市纪委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查处要案104件106人,其中包括市管干部(局级)12件12人。
对于今年6月初请假“失踪”的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此前已被市纪委查实为“畏罪潜逃”并移交送司法机关处理。昨日,广州市纪委透露,王雁威本人至今仍未归案,目前司法机关正加大力度进行追捕。据南都记者统计,王雁威从请假“失踪”至今已经超过140天。
此外,广州市纪委还透露,上个月通报的国企“亿元巨贪”—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张新华一案中,除该公司原来一名党委书记移居国外,其他班子成员全部涉案并被调查。
焦点
是不是送礼?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经过调查核实,找到相关人员调查取证,该事件涉及的两名当事人,一个是省政协委员朱某(非国家公职人员),一个是市委大院的机关工作人员(市政法委的一个干部)刘某。
据纪委调查,朱某和刘某是老乡,在外出到北京读书期间认识,当时即为同学、朋友关系。9月25日,朱某得知刘某在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去外出,便委托刘某捎带东西给北京一位他们两人共同认识的熟人。9月30日中午,朱某便让其助手屈某(音译)驾驶其私车到市委后门,将东西交给在市委大院工作的刘某。
“经过反复调查和核实,两名当事人口径一致,是朋友间的私人行为。未发现朱某、李某、屈某之间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梅河清表示。
“送礼”用车是否为公车?
梅河清表示,经调查,事件中的两辆车都是私家车,其中一辆属于省政协委员朱某,车牌号是粤A 01L28,另一辆属于广州市委大院工作人员刘某,车牌号是粤A 136W P。“两个人不是区伯所称的市纪委工作人员。”
梅河清表示,朱某车内摆有“政协广东省委办公厅”的车证,并非区伯所称“有市政府图案的车辆”。据纪委调查,该车证的有效期是2013年9月23日至25日,是一个临时的车证。据车主朱某说,其刚刚参加完省政协的会议,9月30日还没有来得及把车证取下,让人误以为是省政协的车。
后续如何处理?
梅河清透露,刘某作为市委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行为和形象代表了市委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形象,其本人在市委后门当众接受私人的朋友的东西,被群众拍摄后现场处置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已责成刘某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采写:南都记者 刘其劲 实习生 么雪洋 通讯员 穗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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