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法院两次延期审理后,先被控涉嫌抢劫后改为寻衅滋事罪、已被羁押1年17天的龙岗K T V庆生夫妇唐海龙和张树凤,终于等来了法院的无罪判决。10月2 5日,两人走出了黄阁坑看守所。昨日,唐海龙夫妇及家属前往侦查此案的沙湾派出所,要求取回被扣车辆等物品,并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
案发:庆生两月后突被抓
去年7月22日晚,龙岗沙湾的唐海龙和张树凤夫妇带着孩子及亲朋好友到沙湾东方红K T V唱歌庆生。一行人唱完歌先后离场时,因口角,有人在楼下与另外也来唱歌的欧姓姐弟起了冲突,并打了欧姓姐弟。
事发两个多月后(2012年10月9日),唐海龙夫妇突然被沙湾派出所以涉嫌抢劫刑事拘留,并于去年11月12日被龙岗检察院批准逮捕(去年12月4日南都深圳读本A12版报道)。本案先后经过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以及两次开庭。3月26日法院首次开庭时,起诉罪名又变为寻衅滋事罪。7月30日再次开庭,控方证人当庭承认辨认嫌疑人时受到提示。
法院:指控不成立,无罪释放
10月22日,龙岗法院签发了长达17页的判决书。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唐海龙、张树凤罪名不成立”。
此前,龙岗检察院称其对庆生夫妇提起公诉的主要理由有三点:一个是有被害人明确指认两被告人参与殴打;第二是有第三方证人指认两被告参与殴打,而且对被告人的体貌特征进行了明确指认;第三是被告人当时在现场准备离开时,有第三方证人记下了车牌号,公安据此车牌号抓到了被告人。
检察院提出的这几点关键理由在审理中均被推翻。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害人的陈述前后矛盾,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存疑”。本案的关键证人“吴慈某在庭审过程中已承认,其在公安辨认出被告人张树凤,是因为受到了妻子欧某的提示。吴慈某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据此,“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未能排除合理的怀疑,所得出的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在判决书中,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参与殴打被害人并抢走被害人金项链的是王某胜等人,这几人目前仍然在逃,被害人所受均为轻伤。被羁押的庆生夫妇没有参与殴打和抢劫金项链。
民警:被扣车内已无现金等财物
昨日,唐海龙夫妇来到沙湾派出所欲取回被抓时遭扣的车辆,以及车内的几千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尤其是公文包中几十万的工程款欠条,不过昨日在沙湾派出所他们得到答复称,要等派出所向检察院申请。而据家属说,此前该案的办案罗民警称车内已经找不到现金、公文包等物。
在沙湾派出所外,南都记者见到了获释不久的唐海龙夫妇。二人的打扮颇为花哨,衣服也颜色鲜艳。看得出来,唐海龙新理了头发,张树凤出狱后还很快烫染了一个全新的发型,在经历了长达一年多幽闭、单调和一成不变的生活后,他们太渴望改变了。不过他们对于看守所中遭受的皮肤病折磨,仍然记忆犹新,不断指着手上、脖子上和身上留下的疤痕。
感慨:怕被孩子当坏人 坚持要求无罪判决
谈起这一年多来的遭遇,终于自由的唐海龙夫妇感觉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我父亲因为此事差点跳楼,我姐姐因此出了交通事故,一年多来,我们一直骗小女儿说爸爸妈妈出国了”。直到现在,唐海龙夫妇还没有见到身在外地的两个孩子,以及远在四川老家的父母。
唐海龙的父亲是四川一个镇里的退休官员,在二人被抓后,一些公函直接发到了四川。“儿子、儿媳突然变成抢劫犯,他怎么受得了”,唐海龙说,“我们姐弟三人一直被认为是挺有出息的,这件事对我们家的声誉以及父亲都是极大的打击”。在今年年中,老人家来到深圳,希望能够看到看守所中的儿子儿媳,其间一直想不通,差一点从楼上跳下来。从此,家人更是小心监护老人家。
去年二人被抓时,他们的大女儿刚好升入大学就读,而小女儿还在读幼儿园。一年多来,小女儿无数次问起爸爸妈妈去哪里了,得到的答复始终是出国。二人最在意的是此事带给孩子的影响,孩子对他们的看法,他们不希望孩子觉得自己是个犯人、坏人。也因此,他们拒绝和解提议,坚持要求无罪判决。
唐海龙夫妇均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在被无辜羁押一年多后,他们希望为自己失去的自由讨回些补偿。
南都记者 汪小汉
[疑点待解]
尽管法院判决两被告无罪释放,但是本案侦查及提起公诉过程中的一些疑点仍然待解。
辨认嫌疑人为何受提示?
法院判决认定,本案指控唐海龙夫妇参与殴打被害人的关键证人吴慈某(欧某丈夫)在庭审过程中已承认,其在公安机关辨认出被告人张树凤,是因为受到了妻子欧某的提示。吴慈某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组织辨认犯罪嫌疑人须个别进行,但本案中关键证人却受到提示,公安机关是如何组织辨认的,值得疑问。
是否隐匿关键证据?
本案中关键证据之一是案发现场的KTV监控录像。在2012年11月30日,侦查机关对KTV总经理宋新平所作笔录称:警方曾经去调取过监控,但是监控因检修,没有当日监控记录。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其中明确提到要求公安机关调取案发现场监控,但侦查机关在回复中称现场监控已经无法调取。而直到本案经过开庭退回补充侦查,案发一年后,监控录像又神秘出现,但已被剪辑过,且系KTV职工提供。侦查机关是否渎职并隐匿有关证据?
同样证据,两个结论?
本案在公安机关首次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在2013年1月22日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并指明了侦查方向和证据所存在的问题。但在一个月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并未解决公诉机关所指出的问题,也没有新的重要证据出现。但这次,检察院在2013年2月28日的起诉书中却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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